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国家对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趋势逐步趋向于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在改革的过程中,逐步颁布了有关“国有企业”概念和认定标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于国有企业,亦有不同的分类标准。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2023年修正)》”),修订后的公司法专门设置了“第七章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提出了“国家出资公司”的概念,与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的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中“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在外延、适用范围上已经有所不同。为此,笔者试着梳理有关国有企业概念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法(2023年修正)》对国家出资公司的规定,从国有出资的角度,浅析国有企业的分类。
笔者根据目前掌握的有关国有企业的概念及认定标准的规定,按照自己的粗浅理解,从国有出资角度出发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目标在于更好地理解目前国有企业的经营形态和组织架构,以便实务中能快速地对国有企业进行一个初步的分类判断,为进一步的法律分析提供方向引导。
律师简介
撰稿 | 黄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