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11月,我国绿色债券公开发行51只债券,发行规模682.04亿元,涉及46个发行人。(2)与2024年10月相比,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增加44.8%,发行人数量增加91.67%。(1)中国、欧盟和新加坡共同编制的IPSF《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Multi-jurisdiction Common Ground Taxonomy)正式发布。(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办法》。2024年11月,我国绿色债券公开发行规模682.04亿元,包括46个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金融债和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券共51只,发行规模相较上月增长44.8%。截至2024年11月底,我国绿色债券公开发行规模为5914.78亿元。本期绿色债券发行情况分析如下。发行规模上,中期票据、金融债和资产支持证券为发行主力,合计发行规模占比为94.62%,其中金融债发行规模220亿元,中期票据发行规模224.8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200.54亿元;公司债发行规模最小,为6.5亿元,占比0.95%。发行数量上,中期票据位居第一,发行数量20只;其次为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数量17只。二者合计发行数量占比为72.55%。公司债发行数量最少,为2只,占比3.92%。发行人类型主要包括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公众企业、民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央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两者发行数量最多,均为23只,合计数量占比90.2%,两者发行规模分别为403.14亿元和220.77亿元,合计规模占比91.48%;公众企业发行2只,规模占比4.61%;民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共发行3只,规模占比3.9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金融行业共发行19只,发行规模296.93亿元,规模占比为43.53%,是发行数量最多、发行规模最大的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发行15只,发行规模198.79亿元,规模占比29.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均发行4只,规模共计111.62亿元,规模占比16.37%;其他行业共发行8只,规模共计62.71亿元,规模占比9.19%。发行人涉及16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北京为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最多的区域,发行14只共计344.88亿元;其次为湖南省,发行3只共计85亿元。两者合计发行数量占比为33.33%,发行规模占比63.03%。其余省市自治区发行33只绿色债券共计240.17亿元。本期共有35只绿色债券披露了募集资金拟投项目绿色属性,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清洁能源产业为投向最大的领域,其次为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结合发行人所属行业来看,金融业发行人募集资金拟投项目所涉领域最广,以清洁能源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为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发行人拟投项目以清洁能源产业为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发行人拟投项目所涉领域为清洁能源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发行人所属行业与拟投项目绿色属性流向详情见图5。图5:11月绿色债券发行人所属行业募集资金拟投项目绿色属性流向情况本期有42只绿色债券聘请了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认证,对绿色债券发行过程中的监管标准要求符合性、绿色项目筛选标准和决策流程、募集资金用途及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及碳减排等项目环境效益进行评估,并认证为绿色债券。经评估认证的绿色债券数量占比为82.35%,规模共计557.21亿元,规模占比为81.7%。
注:内环为评估认证数量占比,外环为评估认证规模占比。本期51只绿色债券,剔除无同类可比债后,同类可比债共14只,其中金融债3只,中期票据11只。将14只绿色债券票面利率与同类可比债平均发行利率相比,11只表现出一定的成本优势,较同类可比债发行成本低4bp~59bp不等。本期绿色债券发行成本比较详见下表。
表 2024年11月绿色债券发行成本比较
七、政策动态
2024年11月14日,由中国、欧盟和新加坡共同编制的IPSF《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Multi-jurisdiction Common Ground Taxonomy,以下简称“多边共同目录”)在COP29期间正式发布。多边共同目录由中国人民银行、欧盟金融服务与资本市场总司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牵头,基于此前的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进行扩展。多边共同目录涵盖八个重点行业110项符合三方共识的、对实现气候减缓目标有重要贡献的经济活动,不仅有助于增强中国、欧盟和新加坡之间的绿色与可持续金融标准的可比性和互操作性,还能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编制当地绿色或可持续分类目录时提供参考。(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办法》2024年11月25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扶持办法》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有关绿色金融发展政策精神的重要举措,旨在促进琴澳联动发展绿色金融,助力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扶持办法》设置了8项具体扶持政策,吸引有实力和影响力的绿色金融咨询服务机构和绿色评估认证机构落户,鼓励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培育更多具有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及绿色金融专业素养的人才。《扶持办法》在有关扶持条款中加大对澳资企业的资金支持,还将澳门金融机构为合作区企业提供的绿色金融服务纳入政策扶持范畴,有利于促进琴澳合作拓展绿色金融业务,增进澳门金融业务绿色元素的同时支持更多内地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建设,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作出贡献。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远东资信”)成立于1988年2月15日,是中国第一家社会化专业资信评估机构。作为中国评级行业的开创者和拓荒人,远东资信开辟了信用评级领域多个第一和多项创新业务,为中国评级行业培养了大量专业人才,并多次参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监管文件起草工作。远东资信资质完备,拥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等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机构认定的全部信用评级资质。
本报告由远东资信提供。报告引用的相关资料均为已公开信息,远东资信进行了合理审慎的核查,但不应视为远东资信对引用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提供了保证。远东资信对报告内容保持客观中立态度。报告中的任何表述,均应严格从经济学意义上去理解,并不含有任何道德偏见、政治偏见或其他偏见,远东资信对任何基于这些偏见角度理解所可能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报告内容仅供读者参考,但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本报告版权归远东资信所有,未经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修改、复制、销售和发表。如需转载或引用,需注明出处,且不得篡改或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