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共有不可移动文物558处、历史建筑398处,另外还有大量未纳入保护名录的古建筑,其中包含了很多侨房。
2、去5月重新修订出台的《中山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修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提高修缮资金补助比例,统一将历史建筑一般修缮项目的市级补助标准提升至50%;
3、对单处历史建筑修缮工程费用5万元以下的小型修缮项目,由镇街统筹组织实施,市财政全额补助,积极推动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
4、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于2023年公布实施《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岁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不可移动文物岁修补助资金。
5、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出台《中山市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安排资金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进行补助,进一步提高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的质量和利用效率。
6、侨房活化难的一大主因是确权难。2021年印发的《中山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操作指引》有明确规定“无主房屋(包括祠堂、庙宇)经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公示6个月无异议,由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居委会作为权利人,申请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如原权利人主张权利的,可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办理更正登记。
7、无主侨房经确权到村集体名下后,就可以由村集体自行或通过租赁由别人进行修缮和活化利用。
8、石岐街道制定了《香山古城保护活化工程项目范围内现状建筑无权利人核实及无产权建筑物处置工作办法》,针对现状无产权或者无法联系到产权人的建筑,采取公示、公告和公证的“三公”路径进行政府托管,对相关有价值的建筑包括历史建筑进行抢修加固,保护活化。
9、将借鉴江门市做法,结合石岐街道实践,从明确各类侨房保护责任人、加快推动侨房确权工作、对于难以确权的侨房创新“三公”及“协议代管”制度等三方面破解侨房确权难题;提出开展“侨房新韵”三年行动、打造成片侨房活化利用新样板、加强侨房风貌管控等任务;并从组织、政策、资金、宣传方面要求加强保障机制,推动我市侨房保护活化利用工作出成效。加快推进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通过出台相关条例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遗产建筑的确权、托管、代管等方式方法,进而推动其活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