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

创业   2024-10-08 11:44   湖北  

《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主要对文物资源的确认条件、计量属性和列报要求作出原则性规范,包括6章22条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明确准则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

第二章为文物资源的确认,主要规范文物资源的确认条件、不同取得方式下的确认时点、借入文物资源的确认等。

第三章为文物资源的初始计量,主要规范文物资源的计量属性、不同取得方式下的计量等。

第四章为文物资源的后续计量,主要规范文物资源修复修缮支出的会计处理、是否计提折旧,以及文物资源的调出、拆除、毁损丢失、重分类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为文物资源的列报,主要规范文物资源的列示和应当披露的有关信息。

第六章为附则,主要规范参照11号准则执行的相关资产、施行日期等。

应用指南是针对文物资源会计核算的操作性规范,包括会计科目设置、相关账务处理、财务报表列报三部分内容。

(来源:财政部网站)


编辑:刘海琳

审核:熊俊龙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财务工作的信息渠道、交流平台,为广大资产与财务工作者提最新的政策动态;汇集资产与财务工作的前沿理论研究、制度设计与管理实践;分享各地区各单位的优秀管理经验;提供常见问题的处理思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