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会计基础工作!财政部印发《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9月20日前反馈

创业   2024-08-05 10:06   湖北  

关于征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2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室),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通过财会字〔1996〕19号文件公布、财政部令第98号文件修改)进行了修订,形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转去,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反馈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553030、68552550

  电子邮箱:kjszhc@mof.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附件: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7月31日


征求意见的重点内容

1.是否同意对《工作规范》的框架结构调整?如有不同意见,请说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
2.是否同意《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会计工作组织方式的规定?如有不同意见,请说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实务工作中是否还存在其他组织方式?如有,请提供相关材料。

3.是否同意《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会计信息化条件下的会计核算及相关工作的要求?如有不同意见,请说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

4.是否同意《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继续保留手工记账下的会计核算要求?如有不同意见,请说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

5.是否同意《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会计监督的措施和要求?如有不同意见,请说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实务工作中是否还采用其他会计监督措施和手段?如有,请提供相关材料。

6.是否同意《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如有不同意见,请说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

7.是否同意《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财政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如有不同意见,请说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

8.对《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其他意见建议。


(来源:财政部网站)

编辑:刘海琳

审核:熊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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