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24〕27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通过财会字〔1996〕19号文件公布、财政部令第98号文件修改)进行了修订,形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转去,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反馈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553030、68552550
电子邮箱:kjszhc@mof.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附件: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7月31日
征求意见的重点内容
编辑:刘海琳
审核:熊俊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