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爱 · 党建】“知法于心 育幼前行”——海勃湾区第一幼儿园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2024-11-12 17:48   内蒙古  


2024/11/12

知法于心

育幼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2024年11月8日,

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为提升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确保学前教育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2024年11月12日海勃湾区第一幼儿园党支部积极组织全体党员、教职工、实习生老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此次学习活动旨在让教师们全面理解和把握学前教育法的核心要义,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海勃湾区第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岳晓芸同志从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的意义、法律条例进行详细讲解。她首先让老师们明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施行是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接着,采用问卷、交流等多种形式阐述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具体内容,以确保教师们能够深入理解这部法律。最后,要求每一位一幼人和将来成为幼教人的实习老师们都应该熟知其内容,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学习中,做到依法执教;要以学前教育法为指引,不断反思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家园共育关系,用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对待每一个孩子;要发挥作用,做好法律学习宣传工作。




整个学习过程,教师们认真倾听、详细记录、全面反思,深刻感受到作为幼儿教师肩负的责任之重大,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来履行教育使命。






 此次学习活动,为幼儿园的法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幼儿园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法律培训和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为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编辑|刘泽宜

              初审|吴  娟(中共党员)

               终审|岳晓芸(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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