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工作和存量房房源交易信息线上发布工作同步实施。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查询和存量房房源交易信息线上挂牌发布,指引如下:
佛山市存量房房源交易信息
线上发布工作规则
(一)房屋产权人发布房源信息前,需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身份认证关联房屋所有权信息。房屋所有权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人共有的,发布人须经全体房屋共有人同意后再行发布房源信息。房屋产权人可编辑或者下架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
具体指引如下:
↓↓↓
01 存量房房源交易信息线上挂牌发布
(一)房屋产权人自行发布
1.房屋产权人可登录房产信息网(网址:https://fsfc.fszj.foshan.gov.cn/fangchan/),点击“存量房签约系统”,选择“个人端”,进入“个人放盘”板块。
2.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身份认证,关联房屋所有权信息,通过房源核验后,获取房源二维码,网站自动发布。
3.房屋产权人将房源及房源二维码在其他渠道发布。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
1.房地产经纪机构获取房屋产权人书面授权委托后,可代为在房产信息网发布房源信息。
2.房地产经纪机构登录房产信息网,点击“存量房签约系统”,选择“中介端”,录入房源信息并上传房屋产权人书面授权委托书,获取房源二维码,网站自动发布。
3.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其他渠道挂牌存量房源,须将房源二维码同时发布。
02 市民查询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
(一)手机移动端查询:市民本人通过手机移动端实名认证登录“佛山智慧房产”微信公众号获取查询结果。
(二)政府服务自助机查询:市民前往“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凭有效身份证获取查询结果,家庭成员信息由市民通过身份证认证自行添加录入。(政府服务自助机在我市各区、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村已全覆盖。)
(三)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在“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信息网”挂牌出售、出租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来源:佛山住建公众号、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服务号
一审 | 丁凌
二审 | 张家铭
三审 | 陈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