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认证
二、登记挂牌
三、产品订购
四、合约评估
由数据交易中心运营人员根据数据产品加工的成本、稀缺度、是否投入了创造性劳动、是否进行了实质性加工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价数据产品的价格,经过交易中心运营人员的撮合最终签订供方、需方和交易中心的三方合约。
五、产品交付
数据交易中心目前针对不同数据类型,支持三种交付方式:
一是 针对数据接口类型,如供方有成熟的服务平台,可对接交易公司安全网关平台,数据交付记录可被网关完整记录,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数据供方可以把数据运营业务完全托管给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会定期根据安全网关平台的记录为数据供方提供对账单,使其详细掌握数据运营情况,缺点在于对数据供方的信息化基础要求比较高。 二是 针对数据集类型,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原则,推荐数据供方采用交易中心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进行交付,交易公司的运营平台可以为数据供方提供模型训练、受托下载等服务,从而保障数据安全,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对数据供方的信息化基础要求不高,缺点在于可能受限于行业管理要求,有些数据集不能拿到第三方环境。 三是 针对其他情况,如以上两种方式均不适用,可由交易公司设计定制化的数据交付方案,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最大限度地保障数据供方安全,缺点在于数据交付周期较长。
六、交易结算
直接结算
保证金结算
虚拟账户结算(订阅消费)
数据需求方预存部分资金,该预存资金由人民银行进行监管,双方采用“先用后付费”的方式进行结算,双方需约定结算周期,如季度、半年、一年,在结算周期完成后,预存资金直接拨至数据供方指定账户。
七、记录归档
以上过程的日志文档,全部记录在数据交易中心现有交易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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