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出轨学生,思想解放大讨论

乐活   财经   2024-02-19 22:00   北京  

今天被上海一位女老师出轨自己16岁学生被老公实名举报的这个新闻刷屏了,凯老师也来聊聊自己的看法。
近年来,类似于“老师猥亵学生”、“导师XX所带硕士”、“领导XX下属”的新闻,不胜枚举,按照一般标准,今天要讨论的这个新闻,也归于这一类,但凯老师发现了其和以上这些我们经常看到的新闻的一点核心不同,那就是:
女性,第一次居于主导地位。
注意,我所言之“主导”,并非指女老师是“主动”,因为目前官方还在调查,还没给出确切结果,可能是女老师主动,可能是男学生主动,也可能是两情相悦。
但是,不管哪种情况,女老师在这场“师生恋”中,一定是居于主导地位的,因为她可以完全凭自己意愿和判断,决定开始、停止或继续这段恋情,抑或说“偷情”。
而我们在往常见到的大部分新闻,女性都并非处于这种主导地位,因为作奸犯科的,往往是年长的男老师、位高权重的男教授、中年油腻但掌握绝对话语权的男领导……
相对的,女性则要么是由于年龄尚小什么都不懂的小学生、要么是被毕业论文威胁的女学生、或者步入社会后在职场内卷的女职工……
一段侵害是否发生,完全由掌握极大话语权的男性作为施害者而主导,而全然不由作为女性的受害者选择,或者,没得选。
在这种侵害行为和社会角色中,女性“弱势群体”的这个标签,尤为明显。
不过,有趣的是,人们对一个公众事件的讨论,总有不同的切入点、视角和标准,甚至是道德和法律上的批判,也因为施害和受害男女的转化,而变得截然不同。
比如,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猥亵罪”、“强奸罪”,是指对女性施与的侵害行为,但却未提及性别相反的情况。
如果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那么,在道德讨论中,我们是否应该注意到,补充法律在性别转化后立场判断和行为定性上的空白呢?
事实上,人们不仅没有尝试去填补这些空白,反而在网络热议中,对法律道德肆意调侃践踏,对于情于理都有瑕疵甚至明显错误的事件,不仅不批判,反而追捧。
就比如说,在这次女教师出轨男学生的事件中,很多网友的评论集中在对女教师的羡慕,而这些网友,性别又大多为女性;
同时,还有很多网友的评论,侧重在对自己求学生涯的遗憾,类似于“我上学的时候也想过”,而这类网友性别百分百为男性。
为什么在“男老师猥亵女学生”的新闻中,全网统一的对当事老师“衣冠禽兽”“物理阉割”的咒骂批判,到了“女老师出轨男学生”的新闻中,就变成了“两情相悦”“何罪之有”的保护歌颂呢?
有网友评论:“这老师老公性无能,内心还阴暗”
也有网友评论:“主要女的结婚了,要不然也能接受”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么那些男老师的老婆,是不是性冷淡?那些男老师要是单身,也能被接受?
凯老师当然不是在洗白那些灭绝人性的男老师,当然也不是批判女权主义,我是实在搞不懂,为什么在同样老师对学生的施暴事件中,因为性别的转换,而带来舆论风向上的截然相反。
如果我们能把这个问题讨论清楚,至少可以作为最近热议的思想解放大讨论的其中一个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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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独立时评人,10年文案新媒体从业经历,先后就职4A广告公司、某國头单位,放荡不羁愤然离职。热血不息,笔耕不辍,曾深度报道社会热点事件,多篇10w+文章……希望被更多人看到,尽管我们什么都改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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