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出台

文摘   2025-01-09 17:28   江苏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江苏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将于2025年2月10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江苏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升公路养护现代化水平。

《办法》重点明确了四个方面公路养护工程管理要求:

构建对公路养护工程全流程的闭环管理制度

《办法》围绕公路养护工程实施的关键环节,一体化、全流程明确相应的规范要求。规定前期工作流程,包括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养护需求分析、养护方案确定和工程项目入库等。明确养护工程计划的编制、下达和调整要求。规定工程设计的分类,以及明确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的具体要求。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新技术应用和成本控制等。明确工程验收的方式、主体和依据等。


加强江苏特色养护品牌建设

《办法》明确,鼓励新技术的应用,提升养护科学决策水平,深化绿色养护发展,创新养护现代化管理模式,加强养护工程的品牌建设和样板打造。招投标方面,允许将一个片区、整条线路或多个公路养护工程打包招标。前期工作中,推广自动化、智能化快速检测与监测设备。计划编制中,鼓励采用长周期、整线化和集中化的养护管理新模式。工程设计中,要求长周期绩效养护机制的养护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施工过程中,鼓励积极应用新一代数字化技术。


加强公路养护工程精细化管理
为加强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库管理,《办法》规定列入项目库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视同立项,项目库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动态更新。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动态设计和设计变更的要求,并细化了应急养护工程的管理规定。此外,为提升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管理,明确规定技术复杂或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可参照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在工程验收时,提交工程交工质量核验意见和竣工质量鉴定报告。

加强高速公路长大桥隧重点养护工程管理
《办法》明确了高速公路长大桥隧重点养护工程的职责分工,细化了管理规定,对高速公路长大桥隧重点养护工程形成闭环管理。规定高速公路长大桥隧重点养护工程设计文件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应当按照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阶段执行,竣工验收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同时,规定高速公路长大桥隧重点养护工程开工前,需参照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供稿 | 江苏交控工程技术部
来源:江苏交通
责编 | 双   爽   鞠迪洋
审核 | 胡   艾   黄思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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