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同于神,无法以超越的眼光考察世界;人也有别于动物,难以限定于自身物种的限制。在超越的注视中,万物因神而有,其意义也依归于超验的存在;在物的视域中,则人总是囿于被限定的存在状况,无法走向自由的创造。“以人观之”乃是基于人所作之“事”,所指向的是现实世界的对象,其旨趣在于通过知行过程的展开而敞开存在,并进一步理解其对人所具有的意义。这种意义一方面以存在自身的规定为根据,从而不同于主观的臆想,另一方面,又包含人的赋予,也就是说,人乃是通过概念、理论而与对象积极互动,由此把握对象的意义。
“以人观之”的“观”,并非“旁观”或“静观”:它乃是在作用于世界中考察或把握世界本身。通过人的作用而形成的世界,不同于原初的存在,而是合乎人的需要并打上人的印记的世界,这一视域中的现实世界也可以看作是人化的存在,其生成始终包含人的参与,而在参与现实世界的生成过程中所形成的“观”以及人所作之“事”,则呈现一致性。
既成的世界具有自在性,但不会自发地满足人的需要。化本然存在为合乎人的理想的现实世界,以人自身所作之“事”的展开为前提。“事”具有多样的形式,其实质的内涵表现为人的多样作用或活动。从变革对象的实际践行,到观念领域的创作和创造,人生活于其间的世界与人的观念建构,都基于人所作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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