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的包容性传统及其范导意义
朱承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
浙江大学马一浮书院
本文来自《哲学动态》2024年第10期
“习近平文化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栏目
[摘要]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包容性特性,这既具有描述性意义,又具有范导性指向。在中国传统主流思想中,和而不同、道通为一、大同于和、理一分殊、万物一体等包容性观念绵延不绝,在一定意义上范导着中华文明的思想走向。近代以来,中华文明对其他文明持交流互鉴的理性态度,面向世界并充分借鉴其他文明,促进了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在当代世界,中华文明的包容性特性具有崇高的道义性价值,有必要充分发挥包容性的范导意义,既坚持文化主体性,又倡导文明包容性,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关键词]中华文明;包容性;范导性;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3年6月2日,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包容性。中华文明从来不用单一文化代替多元文化,而是由多元文化汇聚成共同文化,化解冲突,凝聚共识。中华文化认同超越地域乡土、血缘世系、宗教信仰等,把内部差异极大的广土巨族整合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越包容,就越是得到认同和维护,就越会绵延不断。中华文明的包容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取向,决定了中国各宗教信仰多元并存的和谐格局,决定了中华文化对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开放胸怀”(习近平,2023年)。中华文明具有“和合一体”的精神血脉,正是这种“有容乃大”的思想气质,使得中华文明延续与发展。在当代中国,中华文明的包容性特性不仅具有描述性意义,不只是对中华文明的归纳和总结,还对现实和未来具有范导意义,即促进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包容互鉴,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 中国思想的包容传统
中华文明的包容性特性与中国哲学思想的包容传统密不可分,正是中国传统思想的包容性气质成就了中华文明的生生不息、发展繁荣。在中国思想传统中,历代主流思想都持有交流互鉴、和谐共生之立场,形成了一脉相承的包容性特质。
作为一种处理与他者关系的情感或态度,“包容”最为重要的气质在于允许差异性他者与自我的共生共存,对于他者予以宽容与借鉴,并以此完善自身发展。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包容意味着“差异性的和谐”。《国语》中史伯提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出千品,具万方,计亿事,材兆物,收经入,行姟极。故王者居九畡之田,收经入以食兆民,周训而能用之,和乐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求财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国语·郑语》)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追求纯粹同一性可能会适得其反,会破坏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破坏事物发展应有的轨迹,故而史伯主张包容异质因素并使诸因素协调平衡,以实现和谐一致、促进万物的发展;反之,如果将同质因素重复叠加,将会导致事物发展的停滞。在史伯看来,“和实生物”的观念对人类生活具有范导意义,婚姻、经济、治理、处事等具体事务皆应如此。就此而言,“和实生物”“务和同”的范导意义就在于通过包容性的协调来实现万物和谐一致、共生共荣。
尊重差异性、包容差异性,此类思想在先秦诸子中多有展现。儒家特别重视包容差异性的和谐。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孔子尊重和接纳多样性,主张在多样性的基础上实现和谐。只有差异性的协调配合,才能满足人们对于生活的需求,而对于他者的完全附和或者彻底拒斥,将会导致生活的乏味或者人际的冲突,这都是不符合儒家思想之范导要求的。先秦儒家的“大同”“致中和”“亲仁善邻”“讲信修睦”“四海一家”“天下归仁”等思想观念,都是对尊重、包容差异性的观念表达,为后来的中国思想提供了可资弘扬的典范。
道家思想强调差异性的共存共处,并认为“万物并生”与“一体和同”是本原的自然之道。“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第二章》)在老子看来,差异性的共生是天地万物之理,顺应差异性的共生共处才是自然之道。面对差异性,老子提出,“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老子·第八章》)。人类社会应该像水那样包容万物、滋养万物,而不是与万物相争。在不争和包容的心态下,才能实现自我的积极生长。“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老子·第十六章》)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对待世界,才会使得自我与世界共臻理想之境。庄子指出,世界万物都葆有各自的自然独特性,任造化所生而呈现出“吹万不同”(《庄子·齐物论》)的样态。因此我们面对这个千差万别的世界,不能以自我为中心,而是要以“吾丧我”(同上)的姿态来与多样性共处。“物无非彼,物无非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故曰:莫若以明。”(同上)世界万物皆有对待,而人也总是以彼此相分。面对这一客观事实,庄子认为,人不能执着于差异性之间的对立,要认识到是非、彼此的对立不是绝对的。庄子试图引导人们超越差异性之执迷,突破自我设定的立场与界限,以“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同上)的齐同包容视野看待他者。可见,老庄道家主张“以道观之”来顺应差异性以达致自然和谐。
墨家将天下之乱归因于不同主体之间的不包容、不相爱,而为了实现天下之治,人与人、共同体与共同体就要相爱、相容。墨子指出:“大夫各爱其家,不爱异家,故乱异家以利其家;诸侯各爱其国,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天下之乱物具此而已矣。”(《墨子·兼爱上》)人与人之间、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缺乏共识、不能相容,故而变得乱象丛生。为了从纷乱到安宁,墨子提出,虽然人与人、共同体与共同体看上去有所差异,但依然可以寻找共识、互相包容。“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墨子·法仪》)墨子以“天”之最高普遍性来包容个体与个体、群体与群体的差异性,由此人世生活中的“兼相爱、交相利”便是通向和谐一致的道路。
“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易传·系辞下》)先秦诸子的思想中蕴含着对多样性、差异性的包容传统,这对后来中国思想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汉代《淮南子》一书广泛吸收诸子思想,“故百家之言,指奏相反。其合道一体也。譬若丝、竹、金、石之会乐同也,其曲家异而不失于体”(《淮南子·齐俗训》)。《淮南子》融诸子思想于一体,为现实治道提供参酌,展现了兼收并蓄的精神气质,班固称其“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汉书·艺文志》)。魏晋时期,王弼提出“无所不包通,则乃至于荡然公平也”(《老子道德经注·第十六章》),强调“无所不包通”的包容气象对于世界的积极意义。嵇康曾以食味、声乐类比人类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纷争,虽然味道、曲调有所差异,但是由于互相协和还是可以达到“大同”,“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嵇康集·声无哀乐论》)。和美之境由差异性的共存造就,这表现了嵇康对“和美大同”之相容性的肯定。汉魏时期的思想家对于世界的差异性有着深刻的认识,他们大多希望解决差异性之间的争乱而达致和谐。
在宋明理学时期,中国思想的主流普遍展现出“包容性”的哲学态度。张载提出人不能以闻见自限其心,而要以一体之心来对待万物的差异:“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正蒙·大心》)他还用“民胞物与”的思想来描绘人类相容共通的命运:“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张载将不同的人看作同一个家庭的成员,万物也是与自己一体的存在者,具有差异性的人们同处在一个类似于家族的大共同体中,由此,应该用血缘宗法伦理来对待陌生的他者,使得人与人之间处在相容而不互害的生活状态。二程兄弟以天理来统合世界的差异性:“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第二卷上》)人世上发生的各种事务都源自天理如此,具有普遍的共同性,“天地人只一道也。才通其一,则余皆通”(《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第十八卷》)。人不能以自己的私欲为中心,而要认识到天地万物与自己一体:“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大公,物来而顺应。”(《二程集·答横渠张子厚先生书》)由此,人应该跳出自我局限而顺应世界普遍之理以实现人类生活的最大共通性。朱熹认为:“道者,古今共由之理。”(《朱子语类·第十三卷》)具有差异性的生活世界因为“公共之理”得以融合共通,“理”超越时空而具有最高普遍性,万物的差异性由此而得以协调。朱熹强调“理一分殊”,也就是万物虽殊,但由于普遍之理而能相容相通。“自上推而下来,只是此一个理,万物分之以为体,万物之中又各具一‘理’。”(《朱子语类·第九十四卷》)朱熹将“理”看成世界的普遍依据,为人们所普遍认同,人类生活也由此从差异性的分裂复归于相容性的一致。王阳明期望人们能够通过“致良知”来达成差异性的和谐,“世之君子惟务致其良知,则自能公是非,同好恶,视人犹己,视国犹家,而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求天下无治,不可得矣”(《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中》)。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可以依据良知实现自己与他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尊重他人、同情他人,与他人命运与共,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以最广泛的共同体意识来体认世界。王阳明指出,“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王阳明全集·大学问》)。人应该发挥其不可遏制的普遍仁爱之心,以包容他者的无私姿态对待世界,特别要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同情、互相亲爱、互相包容。在宋明理学里,“民胞物与”“廓然大公”“理一分殊”“万物一体”等思想接续了中国思想的包容性传统,并从义理层面论证了包容性对于人类生活的必然性、必要性。
中国传统哲学历经两千多年的发展,其主流形态几无例外都推崇万有相通、大同共生。“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礼记·中庸》)中国思想的包容性气质,对于现实社会生活也起到了范导作用,这反映在文化的争鸣、民族的融合、三教的合流、政权的统一、人群的和睦等多个现实方面。总之,包容性是中国思想的主流传统。
二 近代中国的文明互鉴
中华文明的包容性传统在近代中国主要体现在理性对待外来文化特别是西方文化上。古代中国文明曾长期领先于世界,正如美国学者撰著的《中国的现代化》一书指出的:“按发展和成熟的几乎任何一项标准来衡量,中国至少在2000年内如果不是唯一领先的文明社会,也是领先的文明社会之一。”(罗兹曼主编,第1页)然而,中国在近代曾一度面临“落后挨打”的苦难境地。近代中国思想是在民族危机和国家衰微的大背景下发展的,抵御外侮、民族救亡的意识崛兴,但与此同时,中西融通、人类联合、世界大同的观念依然层出不穷,文明的互鉴交流、文化的多元交融的主张日益成为社会共识。
晚清时期,在“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下,晚晴思想家既有着对中国传统精华的继承,又表现出了对于西学的探索,具有鲜明的中西相容性色彩。面对国家的险恶处境,虽然一些士大夫依然固守“天朝上国”的迷梦,将西方列强及其所展现的文化视为“夷狄”予以抵制、排斥;但更多士大夫忧心忡忡,敏锐地觉察到文明大交流、文化大融合的历史时期正在到来,如林则徐、魏源等人就开始“开眼看世界”,逐步意识到世界发展的大势,提倡中西交融、吸收世界文明,开启了通过借鉴西方文明来促成中国之富强的序幕。
以晚清主张中西交融的新学家群体为例,可以看到中国近代先进知识分子在倡导不同文明之间的包容、互鉴上所进行的努力。冯桂芬主张,要跳出“华夷”之分来看待所谓“祖宗之法”。他提出判断“法”之好坏的标准是“善”与“不善”,即是否有利于推动国家富强、社会进步,而不在于是否一定要出于自己的先辈,“法苟不善,虽古先吾斥之;法苟善,虽蛮貘,吾师之”(冯桂芬,第75页)。“善”就是有利于国家富强、社会进步,反之就是“不善”。换言之,判断制度的标准从是否由祖宗制定变成是否有利于进步富强,只要有利于进步富强,世界范围内的先进做法都值得效法。为此,冯桂芬提出“变法”两条原则:一是“法后王”,以时代的变化为依据,因为“为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同上,第57页)。二是“鉴诸国”,以其他国家为参照,倡导文明互鉴意识,这突破了当时保守人士的“华夷之辨”防线,明确提出西方各国与中国并存于世,展现了文明互鉴、文化相容的思想传统。与此相近,王韬试图突破“华夷大防”。他提出:“然则华夷之辨,其不在地之内外,而系于礼之有无也,明矣。苟有礼也,夷可进为华。苟无礼也,华则变为夷。岂可沾沾自大,厚己以薄人哉。”(王韬,第148页)文明(“有礼”)与否才是中国传统话语“华夷之辨”的实质。王韬敏锐地意识到整个世界已经通过电报、铁路、轮船等现代通信和交通工具联系在一起,使得“六合为一国,四海为一家”(同上,第74页)。文明的互鉴、技术的交流将使得世界范围内的大融合,这是数千年未曾遇到的情况,中国只有顺应这一历史大势,走文明互鉴的道路才能富强、复兴。从冯桂芬、王韬等人的论说中可以看到,虽然晚清的中外矛盾十分尖锐,但中国思想对于差异性的接纳与包容的传统仍然延续,中华文明的包容性气质依然被传承下来。其后如张之洞等人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主张,虽然已不足以挽救晚清的颓势,在学理上也存在缺憾,但他们并不完全排斥西学的包容态度,也是对中西文化交融、文明交流的推进。另外,严复等人大量翻译西学著作并在当时产生巨大影响,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中国有识之士在文化问题上的包容性态度。
在新文化运动的思想浪潮中,随着古今中西之争的不断深化,中国思想界在文化立场上一方面体现了激进的反传统倾向,另一方面再次体现了中华文明的包容性。新文化运动的推进者们反思中国传统中的一些弊端,并期待以世界文明来改造这些弊端,在当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新文化运动的推进者们中虽不乏“全盘西化”“国粹主义”等极端论调,但总体上还是秉持文明互鉴、文化包容的理性立场,期待吸收世界文明来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这是当时思想文化界的主流。冯友兰曾指出,中华文明向世界文明学习借鉴,不是“崇洋媚外”,而是“旧邦新命”。他强调“文明更新”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由此破除了强调中西之分给交流互鉴带来的障碍,这反映了中国人在思想文化上的包容性态度。在新文化运动中成长起来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弘扬了中国思想的包容性传统,他们主张对外来文明“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我们的文化是革命的民族文化。中国应该大量吸收外国的进步文化,作为我们文化食粮的原料”(《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706页)。毛泽东的这一主张,坚持民族性与世界性相融合,代表了近现代以来文化主体性与文化包容性的统一。正是在近代中国富含包容特性的文明互鉴历程中,马克思主义才能被先进的中国人所学习和接受,并逐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
近代以来中西文化融通、中外文明互鉴的思想历程,对于展现中华文明的包容性特性具有特殊意义。关于近代以来的中西融通,冯契的一个论断颇具代表性,他说:“中西方的文化、中西方的哲学在中国的土地上已开始趋于合流,有待于进一步推进,这也是一件具有世界意义的大事。”(冯契,第653页)中西方的文化交融、文明互鉴既体现了中华文明包容性的绵延不断,也展现了中外文明的相容互通大势。近代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能够以交流互鉴的理性态度对待外来文明,并能够做到“博采天下之众长”,这既是中华文明包容性传统的延续,也推动了近代中国的社会转型,且对当代中国的开放包容起到了前导性的思想作用。
三 “包容性”的当代范导意义
习近平指出,“历史上,多元文明相互遇见、彼此成就,共同推动了人类社会大发展、大繁荣,书写了美美与共、交流互鉴的灿烂篇章。”(习近平,2024年)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表明,交流、互鉴成就了不同文明的迭代演进、全球民众的生活改善。当代中国之所以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与中华文明的包容性密不可分。“包容性不仅是文明自信的气度、有容乃大的胸襟,也是一种面向未来的昂扬姿态。”(孙海科,第3页)为了推进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中华文明的包容性突出特性,以一种打通地域差异的姿态来面对全人类所创造的思想和文化资源,倡导全人类共同价值,以“亲仁善邻”“讲信修睦”的原则来处理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关系,这是中华文明包容性突出特性所展示的范导性要求。
在世界各国交流交往日益扩大的背景下,如何对待异质因素对于本国的影响,这是全球化进程中各民族国家必须面对的问题。当代世界,各个国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呈现了全球交融的态势,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格局正在形成。在这一历史大势下,有必要通过各种积极的举措,逐步化解不同国家地域性的对立、不同文化差异性的对抗,而以一种文明共通、命运与共的思维来对待国别与文化差异,展示不同文明之间的相互包容性。人类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以包容性作为范导性要求,有必要将世界发展看成包括全人类在内的整体历史进程。“把人类历史长河中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优秀文化弘扬起来,凝聚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人民的价值共识,汲取世界多元文明相融相通优秀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第21页)中国政府的这一倡议,既顺应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大势,也是中华文明包容性的时代展现。
人类由于受居住地域、生产方式、生活空间、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产生了不同形态的文明,但总体上来看,不同形态的文明具有相通性,且都是不断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而且,随着社会交往、经济贸易、科技互鉴、人文交流的扩大化,不同地域文明的趋同化、价值观念的共同化、美好生活的共识化也在初现端倪。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同格局是人类社会的必然趋势。
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出发,我们有必要探究差异文化之间的相容性因素,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共通的社会文化心理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从开放包容维度理解异域文明、异质文化,面对人类文明的差异性,坚定不移地采取包容互鉴的态度。对于与己相异的外来文化,中华文明历来倡导“美美与共”的开放包容气度,中华文明有着正视差异性的世界观,有着“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包容性传统,有着“海纳百川”“中外会通”的宏阔性格局与丰富性实践。张志强指出,“中华文明突出的包容性,包含着一种深刻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来自于一种关于天地之德的认识,也出自一种从实际出发的哲学认识论。根据这种认识论,差异是不可回避的实际,贯通差异、调适差异,而非取消差异或是将差异绝对化,才是对待差异的正确态度。这种态度表明了一种克服自我中心的价值观,一种来自天地无私之德的价值观”(孙海科,“总序”,第3页)。在这种价值观与认识论的范导下,我们应该以交流超越隔阂、以互鉴克服冲突、以融合推动进步。
在当今世界,一些国家的保护主义、孤立主义和分离主义的意识形态有着抬头之势,制造文明冲突和民族对抗的危险依然存在。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华文明的包容性特性格外具有崇高的道义性气质,对于融合文化差异、消弭文明冲突、促进价值共识、引导人文交流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正如赵汀阳所言,有必要倡导“共建共享的普遍主义”,“以此为基础才能形成一个共通共享的世界”。(参见赵汀阳,第361页)针对当前世界上存在的“逆全球化”潮流,我们要在坚持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基础上弘扬中华文明的包容性特性,与世界人民一道共同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
结语
中国思想的主流是和而不同、道通为一、大同于和、理一分殊、万物一体等,包容性特性的传统一脉相承,主导着中华文明的思想走向。因此,我们在当代必须弘扬中华文明的包容性特性,将包容性作为处理世界各文明间关系的范导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创造人类文明的新形态,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
注释
*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价值观基础研究”(编号21JZD018)的阶段性成果、江苏省公民道德与社会风尚协同创新中心和智库建设项目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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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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