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要求应届生交入职押金,央企居然带头违法。

文摘   2024-12-19 07:00   上海  
最近,在小红书上面看到某位被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录用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放出来的图片。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在他通过招聘测试之后给他发来了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里面前两项内容还是挺正常的,三方协议以及近期的入职体检报告,任何一家公司要求应届毕业生提供这两个东西都是非常正常的。
但是让我想不明白的是,入职押金10000元是怎么一回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好歹也是一家央企,难道连我们国家企业需要面对的最基本的法律都搞不清楚吗?这一万块钱的所谓押金到底算不算是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呢?又或者是不是用押金的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务呢?
如果是一家私企有这样的要求,我只能说他们头真铁,缺乏劳动者给他们上一课。
但是,央企做出这种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我就有些搞不太明白了,明明在很多时候央企代表了我们国家的颜面,央企这种做法就是再打我们国家的脸。难不成他们要告诉全世界,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没有必要遵守的。
不过从小红书发布的内容来看,这位毕业生还算是有血性的,最终也说出大家都不去,那我也不去了,拒绝当备胎这样的话。而且选择不当备胎的人还真的不少。
只不过我觉得这些个毕业生做得还不够好,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些毕业生应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给这家央企上一课才对,不管他们的举报能起多大的作用,总不会比我今年写的废除劳务派遣的政协提案起到的作用更小吧。

给排水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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