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下午,在安徽合新高铁中铁七局施工现场,《经济参考报》的两名记者,因与项目负责人发生肢体接触,不仅手部受伤,连手机也被夺走。当我看到这一条新闻的时候,老实说我还是有点震撼的,毕竟《经济参考报》是属于新华社的,而新华社在我们国家的地位我相信不用我明说读者朋友们都明白。
老实说,像我们这样的自媒体,这些企业得罪了就得罪了,毕竟我们属于单打独斗的游击队,企业得罪了我们也没有能力报复,而传统媒体的记者可是完全不一样的,他们后面是有组织的,而且他们的组织在我们国家还有相当特殊的政治地位啊。
而出了这事情之后,中铁七局当晚就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面发出了声明,对这件事情表示了高度的重视,并且正在配合警方对这件事情的调查。
第二天,他们更加是发文对记者表示了歉意,支持警方对企业员工的处理决定,并且将相关人员就地免职,启动内部问责程序。
这两个文件的背后无一不体现出来了那两名记者身后的那个组织的能量,如果是我等这样的自媒体,估计根本不知道要用什么办法才能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尤其是其中提到的“记者舆论监督的合法权益”这句话,我内心中五味杂陈。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自媒体也算是一个“记者”,作为一个自媒体,我曾经写过很多的文章给读者朋友们普及劳动法的知识、给大家分析一些比较热点的企业非法裁员的案例告诉大家类似的情况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的时候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曝光一些严重违反劳动法的企业帮助读者朋友们避坑。但是,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跟我说,我居然有“舆论监督的合法权益”。。。
我反而经常收到文章被举报的通知、被人私信威胁、线下被人将律师函寄到了家里(这里就不得不提凯天环保了),最厉害的是还有派出所直接给我打来了电话(这里就不得不提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子宏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了)。
面对这些,根本没有人和我提过“舆论监督的合法权益”这一档子事情,就算是我想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避免那些人的骚扰,我也毫无办法。
我只能庆幸这一次的记者背后站着的是新华社,中铁七局提到他们算是提到铁板了,如果中铁七局提到我头上,那算是他们运气好踢到棉花了。
当然我希望新华社的记者不要止步于此,最好是能给全国的企业都上一课,让他们明白舆论监督是怎么一回事,让他们明白纸是包不住火的,做错了事情必然会曝光出来,他们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可惜,我这个奢望怕是做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