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看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江苏禧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起诉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的案子的消息。
可惜开庭时间已经过了,错过了精彩的现场直播。
这家公司起诉住建厅的理由是认为江苏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也就是2024年第108号文件不合法。
起诉的理由是这个通知对资质的延期难度太大了,他们做不到所以要起诉住建厅。
然而不管我怎么看,我看到的都是一些对有资质的企业的最基本的要求,如果硬要说难度太大,只能是其中提到的“加大对建设工程企业基本信息核对工作的力度”那一点了。根据那一点,需组织人员现场核查申请延续企业的办公场所,并将《建设工程企业基本信息核对记录表》及拍摄的企业办公场所现场照片上传至综合服务平台。我厅和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在受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申请时,将核对企业基本信息。 我估计以前资质延续只是审核递交上去的书面材料,这一次突然来了个要现场核实这些材料对于那些弄虚作假搞到资质的企业来说应该很难受吧。
我上企查查查了一下这家公司的情况,购买社保的人数一共只有10人。很显然这样的公司即使是有资质也是经不得查的,一查肯定会露馅的。
我估计这家公司应该是知道以正常的方式是不可能顺利的延续资质了,所以干脆另辟蹊径也好破罐子破摔也好,把住建厅起诉了再说。
可惜的是,江苏省住建厅的这个文件是根据国家住建部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精神发出来的,就算这家公司和住建厅的官司打赢了,他们恐怕还要去北京和住建部打官司也要打赢了才有用。
可惜的是现在的被放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面的案件已经越来越少了,要不然我肯定要蹲着裁判文书网等着这个案子被放上去,这该是什么样的人才才能想出这样的办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