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内赌博?撤销缓刑,收监!

文摘   2024-10-13 10:00   山东  


胆真大!

缓刑考验期内去赌博

结果被撤销缓刑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19日,被告人程某某经人介绍,在明知提供银行卡会被他人用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使用其名下银行卡取现并获利。


婺源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缓刑考验期内,程某某和他人进行网络赌博,被当地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当地司法局据此向法院提出对程某某撤销缓刑的书面建议。



法院审理

婺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实施网络赌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情节严重,依法应撤销缓刑,对其执行原判刑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判处缓刑是给犯罪情节较轻的人

一个改过自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如在缓刑考验期内

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规定

仍有可能面临收监执行



来源:综合婺源法院


转载于公众号:江西法院

更多法律问题咨询电话:0532-8699 6182;15621159311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7号上流汇万利国际2号楼6楼


【免责声明】

山东锦晔泰程律师事务所”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声明】

本文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联系删除!


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山东锦晔泰程律师事务所

电话:0532-8699 6182

电话:15621159311

山东锦晔泰程律师事务所
山东锦晔泰程律师事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独立、专业、高效、优质法律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