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象釋字

学术   文化   2023-05-29 14:09   福建  


比:《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一:比

1.《說文·比部》:比,密也;二人爲从,反从爲比;凡比之屬皆从比;夶,古文比;毗至切。

2.《說文段注》:比,密也,今韻“平、上、去、入”四聲皆錄此字,要“宻”義足以括之,其本義謂“相親密也”,餘義“俌也,及也,次也,校也,例也,類也,頻也,擇善而從之也,阿黨也”,皆其所引伸。書無“篦”字,古衹作“比”,見《蒼頡篇》、《釋名》、《漢書·匈奴傳》。《周禮》或叚“比”爲“庀”。二人从,反从比,猶反人爲匕也;毗二切,按四聲俱收,其義本一,其音強分耳,人詩多入聲者,十五部。凡比之屬皆从比;夶,古文比,按葢“从二大也”,“二大”者,二人也。

3.《釋名·釋州國》:五家又曰比,相親比也。

4.《釋名·釋典藝》:事類相似謂之比。

5.《爾雅·釋詁》:比,俌也。

6.《方言》卷三:比,代也。

7.《廣雅·釋詁一》:比,樂也;輩也。

8.《廣雅·釋詁三》:比,代也;近也。

9.《玉篇·比部》:比,類也,方也,校也,並也;又近也,親也,吉也,阿黨也,備也,代也。

10.《助字辨略》卷四:比,及也。

11.《逸周書·謚法解》:擇善而從曰比。


二:王

1.《說文·王部》:王,天下所歸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參通之王者也”;孔子曰:“一貫三爲王”;凡王之屬皆从王;雨方切。

2.《說文段注》:王,天下所歸往也,見《白虎通》;“王、往”曡韻。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參通之者,王也,見《春秋緐露》,引之說字形也。韋昭注《國語》曰:“參,三也”。孔子曰:一貫三王,又引孔子語證說。凡王之屬皆从王,雨方切,十部。

3.《釋名·釋親屬》:王,暀也,家中所歸暀也。

4.《爾雅·釋詁》:王,君也。

5.《廣雅·釋詁一》:王,大也。

6.《六書故·卷三十三·疑》:王,有天下曰王,帝與王一也;衰,列國皆僭号自王;有天下,遂自尊爲皇帝;有天下,因秦制稱帝,封同姓爲王,名始亂矣。《說文》曰:“王,天下所歸往也”;董仲舒曰:三畫而連其中王;三者,天地人也;叁通之者,王也;孔子曰:一毌三王;李陽冰曰:中畫近上,王者則天下之義;鄭漁仲曰:盛,王本義也,象物自地而出溥盛也。按:“一毌三”之說冭巧,非孔子之言也;且中畫近上,李氏雖曲之說,終未通;鄭氏之說亦迃;或曰能一下土之謂王;王天下王盛之王,厺聲

7.《春秋繁露·王道通三》: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三畫者,天、地與人也,而連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與人中以爲貫而參通之,非王者孰能當是?是故王者唯天之施,施其時而成之,法其命而循之諸人,法其數而以起事,治其道而以出法,治其志而歸之於仁。

8.《逸周書·謚法》:仁義所在曰王。

9.《易乾坤鑿度》:王者,美行也,天下所歸往。

10.《春秋元命苞》:王者,往也,神之所輸向,人所樂歸。


三:國

1.《說文·囗部》:國,邦也;从囗从或;古惑切。

2.《說文段注》:國,邦也,《邑部》曰:“邦,國也”,按“邦、國”互訓,渾言之也;《周禮》注曰:“大曰邦,小曰國”,邦之所居亦曰國,析言之也。从囗从或,《戈部》曰:“或,邦也”,古“或、國”同用,“邦、封”同用。古惑切,一部。

3.《廣雅·釋言》:國,邦也。

4.《玉篇·囗部》:國,小曰邦,大曰國。

5.《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列侯所食縣曰國,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蠻夷曰道。


四:親

1.《說文·見部》:親,至也;从見、亲聲;七人切。

2.《說文段注》:親,至也,《至部》曰:“到者,至也”,到其地曰至,情意懇到曰至,父母者,情之冣至者也,故謂之親。从見、聲,七人切,十二部。李斯刻石文作“親”,左省一畫。

3.《釋名·釋親屬》:親,襯也,言相隱襯也。

4.《廣雅·釋詁三》:親,近也。


五:侯---【矦】

1.《說文·矢部》:矦,春饗所䠶矦也;从人从厂,象張布,矢在其下;天子䠶熊虎豹,服猛也;諸侯䠶熊豕虎;大夫射麋,麋,惑也;士射鹿豕爲田除害也;其祝曰:“毋若不寧矦,不朝于王所,故伉而䠶汝也”;乎溝切。

2.《說文段注》:矦,春饗所射矦也,饗者,鄉人飲酒也;“春饗所射矦”,謂天子諸矦養老先行大射禮之矦也,天子諸矦養老皆如鄉飲酒之禮,故亦謂之饗。《文王世子》曰:“設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注》云:“三老如鄉飲酒禮之賔,五更如介,群老如衆賔”;《魯頌》曰:“矦戾止,在泮飲酒”,《箋》云:“徵先生君子與之行飲酒之禮,而因以謀事也”,此天子諸矦養老卽鄉飲酒之證也。“廱”下曰:“天子饗㱃辟廱也”,“泮”下曰:“諸矦饗射泮宮也”,“饗”皆謂養老也。古者鄉飮、鄉射必聯類而行,卿大夫士之射必先行鄉飲酒之禮,天子諸侯則先大射,後養老。天子諸矦賔射於朝,燕射於寢,大射於澤於射宮,射宮者,大學也。《行葦》爲養老之詩,《箋》云:“先王將養老,先與群臣行射禮,擇其可與者以爲賔,今我成王承先王之法度,亦旣序賔矣,有醇厚之酒醴以告黃耇之人徵而養之。”《王制》曰:“王親視學”,《注》云:“謂習射、習鄉以化之”,習射卽大射,習鄉卽養老,此天子大射而養老之證也。《七月》《行葦》皆詠公劉之詩,《七月》言:“朋酒斯饗”,《行葦箋》言:“先王將養老,先與群臣行射禮”,先王卽謂公劉,此諸矦大射而養老之證也。大射張皮矦而棲鵠,其禮大,故得專矦名,郊廟祭祀必先大射,不言祭但言饗,舉饗以賅祭也。不言秋但言春何也?舉春以賅秋也。“廱”下但言“饗”不言“射”,舉饗以賅射也。从人,爲人父子君臣者,各以爲父子君臣之鵠,故其字“从人”。云:“矦制上廣下狹”,葢取象於人,張臂八尺,張足六尺,是取象率焉。从厂,象張布,梓人爲矦,“上㒳个與其身三,下㒳个半之”,《注》云:“个者,《鄉射禮記》所謂舌也”。矦,凡用布三十六丈,矦製張布如厓巌之狀,故“从厂”。矢在其下,象矢集之也。乎溝切,四部。天子射熊虎豹,服猛也;諸矦射熊虎;大夫射麋,麋,惑也,“熊虎豹”當依《周禮》作“虎熊豹”,轉寫誤倒也。“諸侯射熊虎”各本作“射熊豕虎”,䞉“豕”字,今正,此本《周禮》言“春亯所射也”。《司裘》曰:“王大射則共虎矦熊矦豹矦,設其鵠;諸矦則共熊矦豹矦,卿大夫則共麋矦,皆者其鵠”,曰:“以虎熊豹麋之皮飾其側,又方制之以爲享,謂之鵠;箸於侯中,所謂皮侯,王之大射;虎矦,王所自射也;熊矦,諸侯所射;豹矦,卿大夫以下所射,诸侯之大射;熊侯,诸矦所自射;豹矦,羣臣所射,卿大夫之大射;麋侯,君臣共射焉。”按《梓人》云:“張皮矦而棲鵠者”,謂此也;“諸侯射熊虎”,與今本不同者;曰:“故書則共熊矦虎矦”,杜子春云:“虎當爲豹”,是則改,從故書也。天子諸矦服猛,大夫去惑,說其義也。《郊特牲》曰:“虎豹之皮,示服猛也”,《五行志》曰:“麋之爲言迷也”。士射鹿豕田除害也,鄉射禮記》曰:“凡侯,天子熊侯白質,諸侯麋矦赤質,大夫布矦畫以虎豹,士布矦畫以鹿豕”,云:“此所謂獸矦也”。《梓人》“張獸矦則王以息燕”是也,“息者”,休農息老物也,“燕”謂勞使臣,若與羣臣飲酒而射,是則上射鹿豕在王息燕時,不在大射。而牽合言之容,以前說禮不同也;云:“士不大射,士無臣祭無所擇”,故《司裘》於大射不言士;“鹿豕爲田害”,故大蜡迎虎。其祝曰:若不寧侯,不朝于王所,故伉而射汝也,十九字”《韻會》用《考工記》作“四十二字”,非也。《梓人》曰:“祭侯之禮以酒脯醢”,其辭曰:“惟若寧矦,毋或若女不寧侯,不屬于王所,故抗而射汝,強飮強食,貽曾孫諸侯百福”,《大戴禮》略同。“抗,舉也”,作“伉”,《大戴》作“亢”。

3.《爾雅·釋詁》:侯,君也;乃也。

4.《廣雅·釋言》:侯,候也。

5.《玉篇·矢部》:侯,射侯;又君也,侯也,何也。

6.《小爾雅·廣器》:射有張布謂之侯。【舊注】:天子熊侯,諸侯麋侯,卿大夫布侯;言布侯者,不采其地,直於其侯,正面畫虎、豹頭而已。

7.《逸周書·謚法解》:執應八方曰侯。

8.《孝經援神契》:侯,候也,所以守蕃也。


六:以---【㠯】

1.《說文·巳部》:㠯,用也;从反巳;賈侍中說:“巳,意已實也”;象形;羊止切。

2.《說文段注》:㠯,用也,用者,可施行也;凡“㠯”字皆此訓。从反巳,與“巳”篆形勢略相反也。巳主乎止,㠯主乎行,故形相反,二字古有通用者。羊止切,一部。又按今字皆作“以”,由隸變加“人”於右也。賈侍中說:己意巳實也;象形,己各本作“巳也”,今正。己者,我也;意者,志也;己意巳實,謂人意巳堅實見諸施行也。凡人意不實則不見諸行,吾意巳堅實則或自行之,或用人行之。是以《春秋傳》曰“能左右之曰以”,謂或ナ或又,惟吾恉撝也,無二義。云“象形者”,“巳”篆上實下虛,“㠯”篆上虛下實,由虛而實,指事亦象形也。一說象“己”字之上而實其下。

3.《廣雅·釋詁三》:以,與也。

4.《廣雅·釋詁四》:以,用也。

5.《玉篇·巳部》:㠯,用也,意也,實也;今作“以”。

6.《小爾雅·廣詁》:以,用也。【注】“以”字,古通作“用”。

7.《經義述聞·通說下·語詞誤解以實意》:以,及也,而也,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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