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简称“通知”),公示了第二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北京、上海等25个城市获得奖励资金共16.25亿元,并明确了2025年度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应用获得补助资金的绩效指标。
为加快推动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于2020年9月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提出示范期间,五部门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进行奖励。单个示范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包含关键零部件)补贴上限积分为17000分,1积分约奖励10万元,补贴上限金额为17亿元;示范结束后,对超额完成示范任务的予以额外奖励,额外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应获得资金的10%。
2021年8月,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上海和广东报送的城市群启动实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2022年1月,河南和河北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获批;五大城市群获批后先后制定了示范期间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目标(京津冀城市群5300辆、上海城市群5000辆、广东城市群10000辆、河北城市群7710辆、河南城市群5000辆),并积极开展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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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氢能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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