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造氢能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方面,聚焦氢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从而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其中,对新获批氢能相关国家技术研发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1000万元;新获批氢能相关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500万元。针对高性能质子交换膜、轻质高容量固态储氢技术、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等产业链重点技术攻关方向,建立省级氢能创新项目库,在省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中予以重点支持。对经审核认定的产业关键节点重大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1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来支持关键技术创新突破。依托湖北技术交易所建设氢能科技创新成果交易中心;支持省内氢能重大技术装备和材料纳入国家推广应用目录;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政策,从而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
在拓展氢能多元化应用空间方面,鼓励在政府投资工程和省级重点项目优先采购氢能源装备;积极探索氢能汽车在城市物流、公共客运、轨道交通等场景的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其中,对于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遴选确定的氢能源车辆、船舶等应用推广示范项目,按不超过购置费用的10%予以补助,每个示范项目省级支持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所在市州政府参照国家或省级奖补政策,按照1:1给予购置奖励。支持武钢集团等工业企业推动工业副产氢就近消纳,拓展氢能在冶金、建材、合成氨、合成甲醇等领域的替代应用。支持在宜昌、随州、孝感、恩施等可再生能源较为丰富区域,探索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氢储能相结合的一体化应用模式,将电制氢纳入虚拟电厂参与负荷侧调节;因地制宜布局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热电联供项目,开展煤电掺氢或附属制品储能发电示范应用,在大型公共建筑、学校、产业园区等建设2个以上示范项目;支持国家电投燃气轮机掺氢燃烧示范;支持数据中心、通讯基站等开展燃料电池备用电源示范应用。
此外,《方案》指出落实氢能产业“三链”工作机制,强化省直部门横向协同和省市县上下联动。设立10亿元省级氢能产业投资基金,推动形成覆盖科创、孵化、加速和上市培育全过程资金需求的基金群;鼓励支持氢能龙头企业利用“湖北统一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开展氢能交易。市州人民政府落实属地安全风险监管责任,推进涉氢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积极探索开展氢能产业发展统计监测。通过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引进通道和“楚天英才计划”,重点引进国内外氢能领域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加强氢能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强氢能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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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
(2024—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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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于湖北省人民政府及网络等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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