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75岁老太摔倒无人扶,大喊“我不讹人”,公交司机送到医院后被反咬一口,家属索赔100万,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文摘   2024-11-19 23:53   湖北  

社会上总有那么一些“善意的危险”,尤其是对于热心助人的人来说,身边的一点小事可能引发连锁反应,让他们面临意想不到的困境。广东的一起公交车事故,让我们再次深思:如果善良正义遭遇诬陷,正义如何才能得到伸张?

广东某市的马师傅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公交司机,深知“以人为本”的重要性。那天,他的公交车完成了末班车任务,驶入了终点站。车门刚打开,75岁的陈老太跟随其他乘客下车,却在走出几步后不慎摔倒在地。周围的乘客纷纷停下脚步,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扶起老太太,担心自己会因此陷入“麻烦”。大家只是在远远的看着,没有伸手。

就在此时,陈老太大声喊道:“我不讹人!”她的声音里充满了焦虑和恐惧,但这反而让在场的人更不敢上前。马师傅透过车窗看到老太太摔倒的情形,心中一紧,决定停车下车施救。他慢慢地走向摔倒的老太太,看到她疼得皱起眉头,于是扶她起来,并拨打了急救电话。待救护车到来后,马师傅不放心地陪着老太太一起去了医院。

经过一番检查,陈老太被诊断为腰椎骨折,医生建议住院观察。出于对老人的关心,马师傅决定垫付了2000元的医疗费用,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准备等伤情稳定后再做后续处理。对于马师傅来说,这件事似乎仅仅是出于一次本能的善举,他内心充满了安慰和满足。

然而,三天后的一个电话却将他拖入了漩涡。电话那头,陈老太的儿子气急败坏地问道:“你撞倒了我母亲,现在到底打算怎么办?你是私了赔钱,还是走法律程序?”马师傅一时愣住了,心中疑虑重重:自己根本没有碰到老太太,怎么会被指责呢?于是,他决定亲自去医院与老太太对质。面对面交谈时,陈老太竟然坚决表示,自己并不是摔倒的,而是“被公交车撞倒了”。她的态度异常坚定,甚至说道:“我没有撒谎,骗人死全家!”马师傅顿时觉得天旋地转,他知道自己无辜,但无奈之下,只有报警求助。

警方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结果显示:老太太是在下车后几步路的距离内失足摔倒,而不是被公交车撞倒的。尽管如此,陈老太依旧不承认她的错误,反而改口说:“是你们的车停得不稳,我才摔倒的!你赔偿我100万!”马师傅不敢再与老太太争论,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困境。

他在公交站台贴出寻人启事,寻找当天的乘客作证。幸运的是,几位目击者站了出来,证实当时公交车已经停稳,而陈老太自己摔倒的事实。最终,马师傅没有再继续与老太太纠缠,只是希望老太太能归还他垫付的2000元医疗费用。然而,老太太却依旧坚持否认。

无奈之下,马师傅决定将老太太告上法庭。

法律分析

  1. 马师傅的垫付费用应当归还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他人支付的费用应当由受益人偿还。马师傅出于好心垫付的2000元医疗费用,是在急救情况下产生的支出,因此陈老太应当偿还这笔费用。

  2. 陈老太构成诬告及敲诈勒索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陈老太明知事实真相,却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马师傅,且企图借此敲诈赔偿。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已构成诬告和敲诈勒索。尽管老太太年事已高,法院依然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法院最终判定:陈老太必须归还马师傅垫付的2000元医疗费,并支付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同时,鉴于马师傅的正当行为和坚持维权,公交公司对他进行了表彰,并奖励了3000元

作为社会的每一份子,如何在面对“见义勇为”的选择时不再犹豫?我们是否应该更加坚信,法律的正义最终会为好人撑起一片天?

您对这一案件有何看法?在类似的情境中,您会选择伸出援手,还是会担心自己也成为“被讹”的对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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