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漫长的同居生活,竟然无法获得法律认可;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却牵扯出亲情与感情的纷争。在江苏,一位生活条件并不富裕的女子离婚后独自打拼,却在生命的尽头留下了一笔不小的赔偿金。这笔钱的分配,究竟应当尊重感情还是严格依法?
01 离婚后的奋斗与磨难
陈女士出身农村,家境贫寒。她早年嫁入城里,原以为生活会从此安稳,但婚后琐事和争吵不断,丈夫对家庭的冷漠让陈女士心灰意冷。在离婚后,她只身一人带着年幼的儿子回到娘家,靠在一家小厂打工勉强维持生计。
几年后,陈女士的儿子被前夫接回抚养,而她则在城里的工厂打拼。为了改善生活,她主动学习技术,不断争取晋升机会。几年后,她终于成为车间的管理者,月薪略有起色,但房租、生活开销依然让她捉襟见肘。
02 一个“无证”家庭的20年
李先生是一名下岗职工,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独自经营一个修理铺,日子也过得并不轻松。两人因为共同的艰难经历而一拍即合。
在陈女士最忙碌的日子里,李先生主动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和日常开销。陈女士偶尔也会试探:“要不要领个证?”李先生总是以一句“咱们过得好,领证干嘛?”搪塞过去。
他们共同生活了20年,日子虽不富裕,但也算踏实。每逢年节,两人会简单庆祝;陈女士生病时,李先生精心照料。两人还开了一家小店,赚点零用钱补贴家用。
然而,幸福的生活却被一场车祸击得粉碎。
03 意外车祸后:90万赔偿款的争议
一天傍晚,陈女士下班后骑着电动车去菜市场,一辆超速行驶的货车突然冲出,将她撞倒在地。陈女士被紧急送医抢救,但最终因伤势过重不幸去世。
肇事司机被认定负全责,法院判决司机赔偿死亡赔偿金共计90万元。由于陈女士没有再婚,儿子作为唯一的直系亲属提起诉讼,请求全额继承赔偿款。
然而,李先生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分割赔偿款。他认为,两人虽然没有结婚证,但20年的同居生活已经和夫妻无异,自己对陈女士的生活和事业也有过重大贡献。
04 法律依据:情与法如何兼顾?
法院最终判决,陈女士的死亡赔偿金由儿子和李先生按照6:4比例分配。判决的依据如下:
(1)关于婚姻关系
《民法典》规定: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认定为合法夫妻关系。陈女士和李先生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因未登记结婚,法律上并不承认他们为夫妻。
(2)关于死亡赔偿金分配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适用《继承法》的规定,而应依据《民法典》具体条款,综合考量死者与近亲属或其他人员之间的关系。法院认为,李先生与陈女士共同生活了20年,形成了长期的经济和生活依附关系,因此有权分得一定比例的赔偿款。
(3)合理分配原则
法院根据陈女士与李先生共同生活的事实,结合经济贡献和依附关系,酌情判定李先生分得40%的赔偿款,而其余60%归陈女士的儿子所有。
这一判决在网上引发了激烈讨论。支持李先生的一方认为:
“人家陪伴了20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李先生的感情付出和经济贡献不能被无视,分40%不过分。”质疑李先生的一方则表示:
“20年都不领证,说明这个男人没有责任感。他选择不婚,就应该承担法律后果,分赔偿款太离谱。”
对此,法律之外的思考:“这件事提醒我们,感情再好,也需要用法律保护彼此的权益。结婚证不仅是一纸文书,更是对伴侣的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撰写,此文章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案件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