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之殇
余华英案,进入程序已经两年多了,今天,终于尘埃落定。
当然,也一定有人说,这不能算真正的尘埃落定,毕竟罪该至死的、已经宣判死刑的余华英真正为其罪责埋单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以及死刑的执行。人们有理由相信,接下来的程序性步骤就余华英案来说,不是问题,不会有意外发生。
由于余华英案关系、触动了人伦中最基本、最核心、最脆弱的问题,子嗣与骨肉亲情与家庭残缺问题,所以,其受关注程度空前的高。
余华英2022年7月就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出上诉;2023年11月28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开庭。二审庭审后,检察机关提出发现余华英有漏罪未处理,建议发回重审;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回重审;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2024年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今天,12月19日,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重审二审宣判,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从庭审认定的事实看,余华英涉及或经手的被拐卖儿童达两位数,超过15人,毫无疑问,这涉及到至少十多个人、家庭的命运。
我们已经是法治国家,法律对余华英的行为有着清晰的法律规定。对其的定罪量刑,这里不想多说。跳出法律说案件,说事实,余华英案无疑是时代的沉重符号。或者说,时代的伤痛。
首当其冲是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是时代的产物,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其对与错,是与非。这与很多政策、事物一样,都有利弊的两面性。应该说,那个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是必要的。计划生育是个大概念、笼统说法,执行起来,各地各个行业群体又有不同,有的地方十分严格,有的地方则相对宽松。这里面最值得关注的是独生子女政策,即一对夫妇只允许生一胎。这必然导致了太多夫妻、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而一个孩子在过去中国人的认知中是太少的,风险太高的,这就导致了一些家庭对二孩的“刚需”。也有极个别的不能生育的夫妻、家庭,在过往各家各户孩子多时,找亲戚朋友要一个、过继一个就行,计划生育后,其只能另辟蹊径。需要孩子的家庭就给了余华英类人生存的空间。肉眼可见,两个或更多孩子的家庭,尤其是男孩、女孩都有的家庭一定是不需要外来孩子的。
其次是对孩子渴望与看重。我们不能不承认,今天的中国与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前的中国国情、人们认知大为不同,现在,计划生育放开了二孩,鼓励三孩了,太多的夫妻与家庭反倒不想生了。而这其中的原因更多的是后天养育的成本的高。所以,今天整体上国人对从外来要孩子的想法淡太多了。余华英们人贩子是要钱的,现在太多人员与家庭,要钱其是断不会这样去做的。这里面从两个角度看是成立的,一是需求一方对孩子的渴望与看重,一是失去孩子一方的渴望与看重,有的父母、家庭穷尽一切,几十年如一日在找失去的孩子,这当然为破案、重判提供了社会土壤。说句大实话,若不是一些孩子亲生父母的坚持与执着,孩子找不回来,更破不了案。
再次是技术与规则的漏洞。全国公安系统联网,加之与生育系统联网,用技术和规则把生的关把住,上户口的关把住,大体拐卖儿童也能降下来。这可以从以往的拐卖儿童案中清晰看出,因为外来、莫名的儿童可以轻易获得户口,也便事实上为拐卖者提供了便利和可能。如果一个孩子,来源不名的孩子完全无法上户口,则拐卖儿童便被迫终止。若再加上其他如DNA等技术的采用和联网,可以轻松找回失去的儿童时,则拐卖与收买儿童者也没有了市场与可能。时代的进步,正在堵上这一漏洞。
最后是道德的滑坡与沦丧。这主要说的是拐卖儿童的违法犯罪分子。偷、拐、抢、骗等手段用尽,为了钱财,让骨肉分离、命运改道、家庭残缺,谓之丧尽天良,实不为过。尤其是哺乳期、嗷嗷待哺的婴儿,和已经记事但却难说清家庭、父母、地址的孩子,前者是颠沛流离的折磨,后者是在幼小的心灵中播种离散与伤痛,一生难以愈合。为什么这也要归于时代呢?改革开放前,人们固然穷,但绝不取不义之财的,改革开放后,一些人为了钱财、利益、权势、名气等,不择手段,而拐卖儿童不过是这个时代的盗抢骗等高发的异曲同工了。每一个人贩子都是一个灵魂扭曲的怪胎。
之所以说其是时代之殇,反过来了也是成立的,今后拐卖儿童的违法与犯罪会越来越少,最终绝迹。
中华大地,终将“天下无拐”。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