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丨如东法院:履职尽责解纠纷,案结事了获锦旗

政务   2024-07-31 20:42   江苏  






2024年7月24日,一位年逾五旬的当事人顶着炎炎烈日、冒着高温酷暑,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了如东法院立案大厅,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了如东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法官缪战春的手中,表达了他对法官履职尽责、办案高效、为民解忧的感谢之情。


基本案情

该案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9年,原告冯某与被告南通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冯某负责项目上的木工施工,双方对工程造价、结算均进行了约定。此后,因案涉项目工地上发生人员伤亡,被告公司要求在本应给付冯某的工程款中扣除事故赔付款,冯某对此不予认可,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工作开展

 一波又三折

被告在收到案件后,即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至其他法院审理。如东法院经审查后,发现案涉工程在如东本地。承办法官在向被告释明法理后,被告的联络人却告知法官其仅是拖延庭审程序,对案情并不了解,也不愿意主动参与诉讼活动。


为了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明确责任分担,承办法官主动担当,打破传统办案时间规律,积极利用“八小时之外”的时间,通过关联案件查询被告其他联系方式并寻求兄弟法院的帮助。最终,在几经辗转、多方查询后,承办人才拿到了被告公司“话语权人”的联系方式。在拿到联系方式后,承办法官利用自身休息时间,主动、多次与双方代理人进行电话、微信沟通,通过说理打开当事人“心结”,引导当事人提出合理的诉求。随后,承办法官通过释法让被告公司明白自身责任所在,在感受到法官“司法为民”的诚意后,书面撤回了管辖权异议,放下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内心成见,开始与原告共同寻求实质化解矛盾的最佳方案。



承办法官通过开展多次扎实有效的协调工作,引导双方作出适度调整和让步,对双方争议较大的事故责任损失负担、工程款金额、保全问题等均进行一一回应并处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方案。此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想要早日达成调解的迫切心情,承办法官舍弃中午休息时间,安排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南通某建设工程公司分批支付冯某工程款,双方之间就案涉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最终,双方当事人对上述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冯某两批调解款也均已全部收到,也不再进入执行程序。该纠纷和后续可能引发的管辖权异议、执行异议、事故赔偿责任等系列纠纷均得以圆满化解。此外,本案亦在简易程序规定期限内顺利结案,在“一揽子”减轻群众诉累的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典型意义



一次性实质解决矛盾纠纷,是当事人的期盼,也是法官的追求。这面鲜红的既承载着当事人的认可,也是法官用心守护“小案件”里的“大民生”的具体实践,是“一次性解纷”工作理念的生动体现。下一步,如东法院将不断强化“司法为民”的意识,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急难愁盼,以更高质量的审判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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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如东县人民法院



如东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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