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如东法院受理首例“立转破”案件

政务   2024-11-12 17:34   江苏  




近日,如东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某健身服务公司破产清算纠纷。该案系如东法院首例“立转破”案件,是如东法院深化“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全面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的重要举措。





基本案情



某健身服务公司系经营游泳、台球、健身休闲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下半年起,如东法院陆续受理对某健身服务公司提起的劳务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20余起,部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部门发现该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24年下半年,立案部门仍陆续收到诉某健身服务公司的起诉材料。


就此情况,本院民二庭与立案庭、执行局联合会商,就涉该公司立案、审理、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讨,并积极向如东县教体局、如东县市场监管局了解相关情况。经调查发现,该健身服务公司已于2023年12月停止营业,拖欠多名员工工资及客户充值款未归还,自今年以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也陆续接到70余名消费者的求助电话。



如东法院综合研判后认为该公司已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基本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诉累,如东法院引导部分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目前该案已裁定受理并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案件意义


破产案件立案后,如东法院又陆续收到了10余份对该公司的起诉材料,如涉该公司纠纷全部进入诉讼,系列案件将超100件。该破产案件的受理,一方面,保障了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通过引导当事人自愿申请“立转破”,最大限度节约维权成本,实现债权概括清偿;另一方面,优化了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集中化解批量性案件,从源头避免了审判、执行等环节的诉讼程序空转,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


什么是“立转破”?

“立转破”案件是指在立案阶段,人民法院发现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债务人存在破产原因,且法院对其破产案件依法具有管辖权,进而引导当事人申请破产清算、移送破产程序的案件。


“立转破”程序打通了立案、审判、执行与破产之间的壁垒,为经营主体有序退出开辟了新道路,有利于集中化解债权债务关系清楚明确的批量性、团体性纠纷,如健身机构、教育培训机构“跑路”产生的群体性纠纷,从源头上避免程序空转及司法资源的虚耗,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保障当事人以更短时间、更低成本实现合法权益。


下一步,如东法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立转破”程序优化营商环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确保立案、执行、破产等程序的有效衔接,共同推动这一程序在实践中取得更大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力量。



END


来源:如东县人民法院




如东政法
政法工作宣传、普法教育、公益服务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