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代官员上奏文书,大家最为熟悉的是朱批奏折,与朱批奏折同为原始一手档案的,还有题本和揭帖,但是这两种档案没有受到与奏折同样的重视。根据本营统计,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有8件涉及琉球的揭帖。
何为揭帖?清代初年,闽浙总督、福建巡抚、其余各省督抚以及六科官员,进呈题本报告琉球事务时,按照制度,还需随本章附上揭帖数通,一送通政司备查,一送相关部科。例如进贡接贡,相关部科为礼部,若是琉球贡使与漂流民的粮米供应,相关部科为礼部与户部,如果为册封出使方面,相关部科为礼部、户部、兵部和工部,六部中仅刑部与吏部没有涉及。至于题本和揭帖的区别,两者正文完全相同,只是起始语与结尾语有所差别。
现存最早一份关于琉球的揭帖,为顺治十一年(1654)兵科副理事官张学礼上奏预备册封事宜,张学礼递交的题本今已不存,揭帖虽残,仍有独特价值。
当年五月,新任命的册封琉球正使张学礼细查往例,因为年远难以稽查,条列数款希望皇帝敕部详察速覆,其未谈到的内容,容至福建另疏再请施行。从封面可知,这份顺治十一年册封琉球预备事宜的揭帖,五月二十三日到礼部,内容为议给品级服色、选择精通天文谙识星度天文生一名、官拨医生二人或自选医生前往,以及请求官兵护送、选人造船和赐给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