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交所上市公司创新特征概况
截至 2024年6月底,北交所上市公司249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92.37%,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占比48.19%;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为3,174.67万元,最近三年平均研发强度(剔除未盈利企业)为 5.97%,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为16.44%;平均每家公司拥有90名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17.52%;平均每家公司拥有22项发明专利。3 家公司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0家公司被评选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
【这个统计资料的统计有很大的问题,有些异常因素应该进一步剔除、归类标准应该进一步细化:①应该区分平移的北交所还是新增审核的北交所IPO进行统计;②将一些异常公司或者异常数据进行剔除来进行统计,或者说不要简单计算平均数,更应该关注中位数和众数。③北交所上市公司平均90名研发人员,占员工人数18%,这个数据要不统计错了,要不就是这些公司造假吹牛逼。】
二、问题解答
(一)问题 1:创新性量化指标方面,应当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发行人申报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原则上应当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之一:
1、通过持续开展研发投入,维持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主要表现为资金、人力等资源投入,具体如:①研发强度较高,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在3%以上;②或者研发投入金额较大,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③或者研发投入增长较快,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0%以上,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此外,企业在研发人力资源方面应有相应体现,具体来看,最近一年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或者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2、通过独立或合作研发形成知识产权成果并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来看,通常拥有Ⅰ类知识产权3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50项以上。
3、积极参与标准研究制定并形成一定成果,通常参与制定过2项以上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这条规定基本上都是定量的指标和标准,因而可以看作是认定北交所IPO创新性最核心也是最干货的内容:
①规定了三个标准,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就算是满足条件。但是,看起来,这三个标准感觉并不是那么匹配,第一个研发投入的标准很具体要求很严格,而第二个第三个标准说丝滑又有点水有点定性,尤其是第三个,这些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还是参与就行,那可太好凑了。
②关于大家最关注的第一个研发投入的标准,也是分了三种不同的情况,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要求,有的是金额,有的是比例,有的是增长率,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要求,这个思路是参照的创业板和科创板,倒是合理的也是经过检验的。
③我们对照一下创业板和科创板对研发投入的要求:①创业板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②科创板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从这里对比可以看出,北交所对于研发投入的要求跟科创板还有较大的差距,而跟创业板已经差距不大了,具体实践中或许已经没有了本质差异。】
问题 4:企业属于部分特定行业领域的,应关注哪些事项?
对属于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纺织业与纺织服装、服饰业,以及轻工行业等行业领域的申报企业,保荐机构推荐其申报北交所发行上市时,应重点关注相关企业是否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领域,是否具有较大市场空间,市场份额是否位于行业前列。二是是否具有稳健良好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或成长性。
【虽然说的很客气,不过按照实践中的操作惯例,这里单独列出来的行业,应该就算是北交所IPO的“负面清单了”。如果大家遇到这些行业的企业要去准备IPO,尽管这里说你可以自己去论证,基本上就是怎论证也不符合要求,出力不讨好,干脆还是不要干这样的项目去。当然,如果闲着也是闲着,那就算我没说。
借着这个机会,我也帮大家回忆一下创业板的“负面清单”。:农林牧渔业;采矿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创业板负面清单是12个行业,而北交所目前来看则有16个,并且这个负面清单的外延是完全不确定的。】
三、案例分享
本期审核动态选取了6个案例,相关企业的前期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未就其符合北交所定位提供充分依据。
【这六个案例都是反面教材,都是没有成功的案例,都是因为没有将北交所定位,将创新性论证清楚而没有成功的案例。】
(一)业绩增长主要依靠非创新因素驱动
案例一:A 公司基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基础电信服务,为使用400呼入电话语音热线的客户提供门户系统服务。公司业务模式、软件系统功能与同行业公司无明显区别,公司创新特征对业绩增长贡献较小。公司向通信运营商采购400号段资源,利用公司自主开发的门户系统平台,为客户提供400号段使用服务,公司业务模式及系统功能与行业通用技术无显著差异,也不具备竞争优势,公司业绩实现及增长主要依靠电信业务资质、通信运营商提供的400号段等基础电信资源以及销售渠道,其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人员数量逐年下降,公司创新性对业绩驱动不显著。
案例二:B公司主要从事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业务,其业绩实现及增长高度依赖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报告期内,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缺口持续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电力公司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金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79%、50.54%、93.27%,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较大影响。公司后续业绩是否能够持续稳定增长高度依赖于政府补贴政策。
【这样的公司和情况基本上可以确定就是传统行业,且发行人在行业中没有足够的竞争力和话语权,公司业绩主要是来自行业的一些红利,自身没有核心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也就是北交所所说的:业绩实现及增长主要依靠运营资质、劳动力密集投入、补贴政策等非创新因素驱动。这个问题看起来很抽象,其实说白一点就是只要是传统行业或者北交所创新定位不足的企业,基本上都符合这样的一个限制。】
(二)主营业务地域集中、市场空间狭小且缺乏拓展能力
案例三:C公司依靠特许经营权仅在某镇范围内开展供水和污水处理服务,在该镇业务占公司营收的100%,主营业务经营区域高度集中,辐射地域范围窄,且公司自身规模有限,资金实力、团队人员等存在瓶颈,与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差距明显,后续业务拓展受限,成长空间较小。
案例四:D公司主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餐饮及配套服务和酒店管理服务,经营规模小,特别是主营业务经营区域集中在某地级市,报告期各期在该地级市收入占比分别为78.72%、79.67%、82.14%,逐年增加。D公司虽然存在向其他地区拓展业务的计划,但报告期内向外拓展业务未见明显进展,成长空间较小。
【这个问题说白了就是我们一直很熟悉且每天都在讨论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而这里主要讨论的就是影响公司经营能力的三个核心因素:一个是业务区域集中问题,还一个就是市场容量不足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异地扩张的问题。如果拿这个问题来论证公司是否具有创新性其实并不是那么准确,这本身就是一个业务持续性问题。当然,如果一个公司都没有创新了,那么肯定也就没有什么持续经营的未来了,这么思考,好像也有一些道理。】
(三)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持续萎缩
案例五:E公司主要从事电采暖设备及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采暖设备产品主要销售对象为政府“煤改电”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改造,“煤改电”项目中电采暖设备销售最终的回款来源基本为财政资金。发行人“煤改电”项目业务主要集中在某省的 3 个地级市的部分县市,截至2021 年末,“煤改电”或清洁取暖完成率最低的区域已达62.70%,最高的已达100%,总体完成率已较高。随着原有市场“煤改电”项目陆续完成,新的目标市场未能有效开拓,2021年以来发行人业绩持续大幅下滑,2022年、2023 年均出现大额亏损。
【这个问题其实跟上面的第二个问题类似,同样其实也是一个持续经营能力的问题,核心关注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下游客户的经营情况,发行人在行业的竞争地位和发展变化等,持续关注的还是企业的经营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潜在经营风险。】
(四)特定行业领域企业
案例六:F公司主要从事棚膜、地膜等农用塑料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农用塑料薄膜的收入占比接近80%。根据发行人申请文件,第一,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的产能产量存在较大差距,市场份额较小。我国农膜生产企业约1,000家,其中约60%的农膜产量集中在前 130家大中型企业手中。截至2020年,我国年产量万吨以上农膜企业数量为60 家。F公司目前的农膜产能约为1.70万吨,2022年产量为1.32万吨,相较于可比公司,公司产能产量存在较大差距。第二,未呈现出稳健良好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或成长性。与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的收入、净利润规模较小,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18亿元、2.59亿元、2.53亿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低于最近三年净利润。
【这其实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北交所负面清单的问题了,这种企业经营业务很传统且规模很大的案例,实践中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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