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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中山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坦洲中学
招聘公办初中临聘教师
为促进中山市坦洲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办学校教学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中山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坦洲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若干名。本次招聘的临聘教师为非编制人员,按《中山市坦洲镇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工资待遇实施方案》享受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
学科 | 名额 |
语文 | 1 |
数学 | 1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不含本镇公办学校合同期内临聘教师)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符;
3.具有相应学科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简历投递邮箱:tzzx01@126.com
联系人:黎老师
电话:18988592310
(二)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个人简历
5.若有个人相关教学视频,可同步提供5-10分钟教学视频
(三)考察(面试+笔试)
学校根据学科特点以及上交的材料,对报名者进行相关面试、笔试,具体安排由负责人进一步通知。
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
(四)公示聘用
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误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聘期至2025年7月31日。
(二)在聘用期间,表现优秀者,可优先转为合同制教师,享受中山市坦洲镇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工资相关待遇。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坦洲镇公办学校合同期内的临聘教师不得报名应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等/待/志/同/道/合/的/你
素材来源 | 教导处
编辑 | 庞梓烨
一审 | 黎小玲
二审 | 何海辉
三审 | 何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