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161篇丨二幼三幼【安全园地】法制进校园,幸福筑童心

2024-09-29 21:08   湖南  

法制进校园

幸福筑童心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幼的安全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创建和谐校园、安全校园,为幼儿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2024年9月26日下午,我园邀请长沙公安新河派出所杨洁警官入园开展“幼儿安全线上家长课堂”和“教职工法制教育培训”的法制宣讲活动。




幼儿安全线上家长课堂


杨警官结合幼儿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向北辰二幼和北辰三幼的孩子和家长们介绍生活中容易发生的安全隐患,用图片的方式讲解了危害幼儿安全因素、防性侵教育、防溺水教育、防范电信诈骗、食品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防校园欺凌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等法制安全知识,并告诉孩子们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保护自己,避免潜在的危险。



  杨警官针对此次宣传教育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与孩子们展开互动,孩子们认真倾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到安全知识,增强了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





教职工法制教育培训


杨警官针对两园教职工开展多方面的法制教育培训,如:《未成人保护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方面。通过本次培训,我园教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再次得到提高,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温馨提示

不带危险物品


家长在送幼儿来园时,要对幼儿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幼儿携带有尖、带刺不利于幼儿安全的物品来园。(如:钉子、别针、小棍、破损的塑料片、带棱角的石子、金属卡子、硬币等坚硬的物品,以免幼儿不慎受到伤害。)教育幼儿不要随身携带玩具及尖锐的器具来园,更不应把它放在口、鼻、耳中,以防伤害。

   

女孩佩戴发饰要注意


在日常生活中为幼儿梳头时会佩带一些好看的发饰,家长在选择发饰时,一定要从幼儿的安全角度出发。尽量不要选择金属类带棱角易剐蹭发饰,以免幼儿在穿脱衣服或游戏时伤着自己或同伴,如金属类的皇冠等。

   

不为幼儿佩戴饰物


有些家长出于爱自己孩子的心理角度,通常喜欢为幼儿脖子上佩带一些项链如:银锁、银手镯、小珠子、吊坠、小绳等,这些饰物不但影响幼儿活动中的注意力,它同时也会给幼儿带来了一定的潜在危险。

     

注意躲避危险


家长要教育幼儿不要将手指放在门缝处玩耍,以免同伴或其他人关门将其挤压,造成手指损伤。在接送幼儿上下楼梯时,教育幼儿要按规则行走,减少碰撞。学会正确操作各种玩具,以免因使用操作方法不对造成伤害。

   

防意外事故


向幼儿讲解和宣传安全常识,让幼儿懂得玩火、玩电、玩水的危害,以防止意外事故。引导幼儿了解消防栓、灭火器的用途,知道幼儿园的安全通道出口;教育孩子养成到公共场所注意观察消防标志和疏散路线的习惯;知道各种报警电话,懂得如何报警。


END


图文  |  黄慧霞

编辑  |  黄慧霞

一审  |  王芋力

二审  |  江婵娟

三审  |  刘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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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教育局北辰第二幼儿园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学制三年,招收3-6岁幼儿,分小班、中班、大班进行保育和教育,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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