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丈夫离世,妻子追债遭拒?法院判了!

2024-12-02 19:31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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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当债权人去世,是否就“人死债消”?债权人的权利能否由其继承人向债务人主张


近日,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沙河镇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债权人去世,其继承人向法院主张债务人还款大家可以看看法院是怎么解决的。



基本案情


2015年11月,张某向李某购买价值12万元的苹果并出具欠条,载明15天后付清货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向张某催要货款,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付。


2023年9月,李某去世。李某的妻子刘某向张某索要欠款,遭到张某的拒绝,无奈刘某诉至沙河镇人民法庭,要求张某偿还货款。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债务应当清偿。


本案中,张某给李某出具的欠条及查明的案件事实,可以认定李某与张某之间存在购买苹果的买卖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死亡的,其债权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取得,其继承人有权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因李某于2023年9月去世,且其父亲在此前已死亡,其母亲、女儿、儿子亦出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放弃继承涉案债权,故刘某作为李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主张本案债权。


支付价款是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义务,现张某尚拖欠李某苹果款12万元未支付有证据证明,故判决张某偿还刘某货款12万元。



法官提醒


“人死债消”这一说法在法律上并无依据。


相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债权人死亡的,作为其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其债权的。同样的,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可以提起诉讼;诉讼中原告(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申请执行前权利人死亡,继承人可以申请执行;执行中申请人死亡,继承人可以申请变更自己为申请执行人。总之,作为债务人,积极履行才是正道。

(通讯员:邱翠竹、方霞

链接来源:第一师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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