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借钱不还?法官耐心调解当庭履行

2024-12-06 19:33   新疆  

常言道:“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朋友间借钱是出于信任,但“借”与“还”引起的纠纷往往打翻了“友谊的小船”。近日,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朋友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当场主动履行,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同时还化解了双方的隔阂。

小英和小琴系是同一连队的好姐妹,2022年3月小琴因开饭店缺少资金缴纳房租,小英听了小琴的困难后,替小琴支付了房屋租金4万余元,随后在小琴经营饭店期间,曾多次请小英帮忙购买饭店所需材料,小英认为两人是一个连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且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便多次给小琴帮助。两姐妹经过核算以后,小英共计替小琴支付了5万元,起初小琴承诺每月向小英归还5000元,直到还完为止。达成协议后,小琴通过现金以及微信的方式共计向小英偿还了2万元以后,剩余的3万元小琴却拒绝偿还了。小英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双方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我没有向小英借过钱,饭店是我和小英合伙开的,小英付房租租金以及后续支付的材料款都是因为两人合伙开饭店期间的投入,因为不赚钱,干了几个月以后小英就退出了,我也是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再继续开下去,所以就关门不干了。最后我们两个核算了一下,我差不多还要补她1万多元,我们的账就清了。考虑到我们两个是一个连队的好姐妹,所以就给她了2万元,她不愿意,还要求我再还她3万元,开饭店期间也没有挣到钱,我现在哪还有3万元还给她……”调解室里,小琴委屈的向承办法官说着。

小英说:“我们就没有合伙过,她说要开饭店,向我借钱付房屋租金,我就帮她把钱交了,她在开饭店期间,经常给我打电话,让我帮她垫付一些饭店所用的物资,我想着两人关系这么好,她现在困难,我能帮一下就帮一下,我前前后后给你垫付了5万多元,账也算清楚了,说好的她欠我5万元,现在只还了2万元,剩下的3万元她不但不还,还不认账……”提起这件事,小英是一肚子的气。

承办法官耐心的听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后,从法理、情理等多个角度出发,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分析案件利害关系。同时,以两人多年的友情为切入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情绪从开始的各抒己见,互不相让,逐渐趋向缓和。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支付了款项,至此,这起借贷纠纷案妥善解决。

法官提醒:

近年来,熟人间借款的越来越多,但是借出去容易要回来难,因此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民间借贷资金大多数属于自有闲散资金,借贷双方之间常存在亲属、同事、朋友、同学等密切关系,在借贷形式上往往简单随意。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常常很难举出充分证据证明借贷事实。因此,在此提醒大家,在出借资金时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交付款项时也要注意留痕,做到有据可查,毕竟“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如此不仅可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还可在发生纠纷是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供稿:陈鑫铃

编辑:赵禹臣

初审:徐   敏

终审:熊   芳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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