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经交通运输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海上浮动设施技术规则(2025)》《海上浮动设施检验规则(2025)》(以下简称《技术规则》《检验规则》),将于2025年4月1日起生效实施。两规则是国内首次对海上浮动设施提出技术和检验制度要求,填补了我国海上浮动设施检验技术要求空白,对促进海洋工程装备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海洋强国的背景下,我国海洋工程装备蓬勃发展,海上新业态、新技术不断涌现。为保障海上浮动设施安全,防止造成水域环境污染,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持续跟踪海上浮动设施发展现状,并结合海上浮动设施特点,按照船舶技术规范制定程序,经广泛征求业界意见、专家评审和集中审查,编制完成《技术规则》《检验规则》。
《技术规则》《检验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设置的钢质或与其等效材料的海上浮动设施,不适用于浮式储油装置等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规则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将海上浮动设施分为作业类和服务类,基本覆盖现有海上浮动设施类型;按照差异化原则,区别制定靠岸式和离岸式浮动设施技术要求;按照事前预防理念,甄别服务类海上浮动设施风险点,提出相应消防、救生等技术要求。
《技术规则》共15章,涵盖海上浮动设施结构、稳性、定位系统、机电设备、无线电及信号设备、防爆安全、消防、救生设备、防止造成污染的结构和设备、直升机甲板设施、人员健康与保护、操作安全及产品持证要求。《检验规则》共6章,涵盖检验发证、检验要求和法定证书格式等内容。
《海上浮动设施技术规则(2025)》《海上浮动设施检验规则(2025)》文本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http://www.msa.gov.cn)“船舶技术法规”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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