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促进房地产“止跌企稳”的总基调的提出,各地放开了手脚,多地对房地产全面放开。
天津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在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方面,《通知》提出,一是取消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二是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10月15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有效期3年。《通知》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其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执行。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其他缴存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政策。
目前来看,除了北京、上海、深圳,仍然保留仅有一点限制性措施之外,各地都已经松绑了限制措施,而且还推出鼓励支持性政策。可见政策底已经出现,但是房价是否会涨,还需待市场验证。
显然,房价的低迷并不是因为限制性措施造成的。房价见顶后,下跌趋势的形成,是经济规律作用使然。经过数十年的造房运动,房子的存有量已经非常庞大,加上人口出生下滑趋势的形成,其信号作用非常强烈,投资者纷纷离场。
买房自住的购房群体,在看到房价不涨的时候,也不会急于入市抢房。经济下行,收入不增反降,甚至因为裁员而失去收入。很多人已不把买房作为奋斗的目标。
综合来看,无论投资者还是自住者,购买需求已大大降低,房子的价格依然会在市场寻找平衡点,短期出现上涨的可能性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