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嘉”研|数字藏品(NFT)平台“爆雷”事件潜在法律风险探讨

文摘   社会   2024-01-24 17:05   北京  


2023年3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接受媒体采访时,围绕数字藏品金融化问题指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开展所谓的数字藏品“金融化”“证券化”等创新,可能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甚至触犯刑律。针对数字藏品“金融化”等各种利用技术创新开展金融活动等现象,我们将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等要求,通过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

数字藏品平台常见的法律风险

根据我们团队的服务经验,数字藏品平台面临的潜在法律风险是多方面的,相较于知识产权侵权等民事领域的风险,平台更需关注来自监管机关的执法调查,包括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可能涉及风险主要包括类证券违法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组织传销活动,洗钱等。

风险一:类证券违法犯罪

如前文所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开展所谓的数字藏品“证券化”等创新,违背数字藏品作为收藏品领域的一种新的业态的本质属性,容易引发系统金融风险,其所对应的违法风险包括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等。有观点认为数字藏品平台从业人员还可能涉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行为,但是数字藏品市场性质毕竟不同于证券、期货类金融市场,认定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行为可能存在障碍。

风险二:诈骗类风险

诈骗类风险主要在于行为主体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传递不真实信息,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主要包含传统诈骗、合同诈骗等相关风险。平台数字藏品具有一定欣赏价值,标注的售价如果不存在畸高问题,且推广环节未向社会公众许诺回报等误导性、欺骗性内容,平台运行模式成立诈骗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不大。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数字藏品平台在经营中“预留藏品”,后通过哄抬市场价格抛售获利的行为,行为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存有面临诈骗举报,引发执法调查的风险,需引起重视。

风险三:非法集资类风险

非法集资类违法行为主要涉及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面向社会不特定用户提供数字藏品系列服务,为防范非法集资违法风险,需关注数字藏品一般应存有价值且售价公允,在推广环节不应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如果平台运行推广环节从未向社会公众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内容,属正常的藏品销售活动,则成立非法集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不大。

风险四:组织传销活动

传销主要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传销活动中,商品只是一个“幌子”,目的还是发展人头,组建层级,骗取财物。平台运行模式,需关注数字藏品具有真实价值,且运营不以发展人员,按人数计酬为获利模式,未组建人员层级结构,完善合规运营则成立组织传销活动的风险不大。

除以上风险外,数字藏品运营方还有非法经营类违法风险、帮助洗钱违法风险等风险。平台运营中还是应当坚持数字藏品的商品属性,避免发展为金融产品,同时加强对重点用户的梳理、筛查,避免相关人员利用平台市场实施洗钱等违法活动。

数字藏品平台可考虑的合规策略

根据我们团队的服务经验,一些数字藏品经营平台当前面临的局面可谓“骑虎难下”。根据数字藏品平台业务开展情况的不同,处置方案也有所差异,可供考虑的处置方案主要有:关停平台运行,对外转让业务,整改合规运营、委托第三方代管等。平台处置方案的选定还需要综合考虑平台用户规模、涉访涉诉压力、用户补偿方案、沟通谈判难度等多重因素。

数字藏品平台合规自查整改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数字藏品平台合规运营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1.平台的业务规模。重点关注整体销售规模,涉及的活跃用户人数,以及目前维权意愿强烈的重点用户人数,用户损失情况。

2.平台是否开设二级市场。平台是否开设二级市场为平台用户提供相互交易的场所,有的平台虽然名称上不体现二级市场,但设置的市场板块真实作用即为二级市场。

3.平台是否有操控市场等违规操作。此处所谓操控市场,即将数字藏品当作类证券形式的金融平台,予以人为干预炒作。较为常见的炒作方式有:“预留藏品”后通过炒作市场价格抛售获利的行为,以及应“大玩家”要求通过其他手段抬高藏品价格,帮助“大玩家”盈利等行为。

4.平台是否抽取交易佣金、手续费。平台针对平台内的数字藏品交易是否存在收取手续费、抽取佣金等行为,关注具体获利规模。

5.平台是否聘请第三方合作商宣传运营平台。平台是否聘用第三方合作方,或者聘用外部人员运营平台。合作第三方是否存在违规宣传、操作,误导玩家的行为。

6.平台是否遭遇投诉,或者正在面临执法调查。平台运行后期,由于经营模式难以维系,往往遇到玩家的投诉,甚至因投诉引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是公安机关的执法调查。

律师建议

1.平台应围绕数字藏品的艺术、欣赏价值,规范销售活动,避免将其做成类证券形式的金融平台,尤其是二级市场、寄售市场,应避免价格炒作,防范金融执法风险。

2.平台应杜绝出现操纵市场并从中牟利的违规行为,避免被认定为诈骗的风险。

3.平台需要加强第三方监督,防止合作第三方对外违规宣传、操作,防范合作方风险传导。

4.平台需密切关注数字藏品领域执法态势,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工作。鉴于在新领域监管执法不确定性等问题,平台应随时做好暂停相关业务,弥补用户损失等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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