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 Yang (Ada Yang 杨娟):
第三章
外科医生的第二次出现
书接上回,这老板娘最大的一个美德就是她的好奇心,她绝对无法容忍在客人离店前自己还没有搞明白其底细。
外科大夫来看Jones的时候,他躺在床上,想着老板娘说这是Sophia躺过的床,Jones感到万种甜蜜与温暖。然后外科大夫发现他脉搏紊乱且无法入睡,当即宣布他现在很危险,需要再次放血,才能快速好转。Jones无比坚定的说,自己已经没血可放了,如果可以给他处理一下伤口并让他休息两日,他定会好转。医生再三劝告,发现仍不能动摇Jones的抗拒,才弱弱的威胁一切后果自负。
医生随后来到厨房和老板娘大发牢骚,老板娘提醒他Jones可能付不起账单,医生旋即不再对Jones的种种表现做医学上的推测了,想着居然被一个穷光蛋侮辱了自己高明医术,他直接冲回了Jones房间,粗暴的晃醒Jones,并大吼,你放不放血?无辜的Jones正在做着一个关于Sophia的美梦,依然绅士的回答他,我已经给过你答案了。外科医生依然很愤怒,“你这样昏睡很危险,我最后问你一次,到底放不放血?”,Jones依然拒绝。外科医生嚷道,“那我就不管你了,你把钱付给我吧”。“我也想付你钱,但你不会因为这样就不管我了吧?”“当然!房东太太提醒的太及时了,让我及时止损!”说着医生就冲出了房间,Jones继续睡下,但美梦不再了。
第四章 历史上最令人愉悦的理发师
Jones一口气又睡了7个小时,饥肠辘辘的下楼找吃的。老板娘架不住他的礼貌与体贴,给他热了冷牛肉。
Jones趁这个当儿,上楼换衣服,并差人叫了理发师。这位理发师很有趣,因为爱讲笑话得罪了很多人,因此身上总是带伤。Jones倒是挺喜欢他,并约他一起喝酒。
Jones修好毛发,穿好衣服,下楼吃饭。老板娘热情的张罗他去了一个叫“太阳”的房间,结果是完全透不进阳光的一间。Jones太饿,顾不得抱怨。吃饱了又点了瓶酒。
同一时间,老板娘在厨房里给大家科普Jones的身世背景。有趣的理发师也在场,他听老板娘说Jones的名字后,十分肯定的说,这应该就是Allworthy先生的儿子。老板娘顿时陷入自我纠结之中,念叨着:那他真的是绅士的儿子啊…… 但按说要是私生子,也不该扫地出门啊…… 我那可怜的第一个丈夫说了,绝不能得罪有身份的绅士……
Ada Yang (Ada Yang 杨娟):
描写医生的时候用过两次fling,我觉得这个词特别带感
Fiona 小芳:
@Ada Yang 这一章的典故确实多。除了老板娘又出现了外科医生,都是奇葩级别的人物,看着让人一下子就有画面感[ThumbsUp]
晓星(Lydia):
恋爱时脉搏紊乱、寤寐思服、转辗反侧,确实跟生病一样,且病得不轻,不明情理的医生也误诊了。😄😄
晓星(Lydia):
老板娘、外科医生、理发师,一个个人物鲜活在故事里,仿佛就在你我的身边
Jane (Jane 彭清建):
第八卷第五章
琼斯和理发师的谈话
理发师小本杰明被请来给琼斯理发,交谈中理发师时不时吐出几句拉丁文,令琼斯好生惊奇,感觉此人不一般,撩起了对他的好奇心。于是邀请他来客店喝酒。近距离接触,理发师感觉对面是一张熟悉的脸,虽然这张脸只见过一面,而且还是几十年前的一张婴孩脸,可理发师已把这张脸铭刻在心。他大概猜出了对方的身份,于是对他又恭维又赞美,又发誓保守秘密。琼斯生性开朗豁达,不善于猜疑别人,对理发师表现的恭维和友爱,就立即把他引为知己了。于是对他敞开了心扉,讲起了自己的全部经历,只有几处加了滤镜,就象劣质酒经过过滤,滤掉了所有的渣滓,这也难怪,一个人不管多么诚实,总免不了习惯性为自己辩护,某些缺点经他的辨护就清洗掉了。听完琼斯的讲述,很有学问的理发师马上断定一定是背后有仇人在沃尔斯华绥先生面前诬告了他。理发师很善长顺藤摸瓜,最终把琼斯的意中人也挖了出来,索菲亚威斯顿小姐,他对此名字也一点不陌生。一瓶酒的功夫,理发师已掌握了琼斯的全部秘密,不过他发誓一定保守秘密。
第六章 本杰明先生的才华和来历
第二天,琼斯对自己的伤口没有把握,叫茶房给他另外请个大夫来换药,茶房推荐了本杰明先生,还夸他是最有本事的大夫。理发师听说琼斯找他去当大夫,立刻按这个身份收拾好(而不象当理发师那样腋下夹个盆)前往,琼斯一见其神形外貌,难以置信跟理发师是同一个人。本杰明先生角色扮演非常到位,带着一幅严肃的表情,很严肃地检查完伤口,很有把握地宣称只要用上他的药膏,再换二三次药,伤口保证好。琼斯对这个奇才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当即要求他讲讲自己的经历。本杰明也不推辞,闩上门,神情严肃地告诉琼斯,他的真名就是帕特里奇,被认为是琼斯的生父而被惩罚,流落外乡。他坦承琼斯不是自己的儿子,虽然曾經恨过他,但听说长大后的琼斯对黑乔治所做的义举,他不再恨他,而是深深地敬重他。他相信琼斯的人品,相信他將來会补偿他所遭受的苦難。所以他决定跟随琼斯,恳求他收他为仆人。特別是晩上做了两个梦,都昭示他跟隨琼斯,將來一定会走好运。琼斯很喜欢帕特里奇,只是出于自己的财力,不想要对方失望而委推,他亮出了自己的全部家当,总共才九个基尼(琼斯为人很坦率),可帕特里奇不计较目前他穷,指望日后能得到好处。还把自己多得多的钱貢献出來隨主人支配,铁了心要认这个主子,跟随他远征。琼斯感动之下收了这个仆人,但沒有收下他的钱財。
帕特里奇与琼斯的偶遇,作者安排得很marvellous,怪不得开卷第一章要大论marvellous 的合理性。
Tina 蓝天:
@Jane 言简意赅,读起来顺畅过瘾。对琼斯这个人物的描写真实全面“这也难怪,一个人不管多么诚实,总免不了习惯性为自己辩护”。其实有时候自己可能都不知觉,本能地就已经为自己辩护了
junmei:
理发师腋下夹个盆[Grin] 当时估计都是提供流动性理发服务
第七章
Partridge超级迷信,但他绝不是个傻子,不会为两个荒唐的梦境甘愿撒财作仆,跟着琼斯去远征,他的目的很明确:一是分得一点战利品,搏个前景;而是争取回老家,他比尤利西斯更想念家乡! 前者大家很容易理解,后者就得说明一下。
琼斯引他为知己,言无不尽。Partridge分析得出,琼斯一定是自己行为荒诞,离家出走,而不是被赶出来的。他一直相信Allworthy先生是琼斯的生父,要不怎么会收养他、当亲生儿子般宠爱他?要不怎么会这么多年来自己一直暗暗地收到一份年度津贴,明明当初被当众宣布终止了的。一定是好好先生为了护住家族的体面,拿他当替罪羊,知道他受冤枉,每年悄悄支付他一笔抚恤金。那么,只要照顾好琼斯,劝得他回家,一定能得到报答,没准就允许他回家乡了。
我们的主人公对此却一无所知。他善良、勇敢、真诚,但不够谨慎,容易上当受骗,行为举止也会荒唐可笑,有时离经叛道。可是,我们要为他的行为道歉辩解一下,为什么呢?
谨慎这种品质,一是与生俱来,显然,琼斯的天赋中没有这种品质;二是,经过无数次的“吃一堑长一智”的反复,到了晚年才能获得这种智慧。所以琼斯的路还很长,他正在历练自己,我们得有耐心。
本章最后给客栈老板娘进一步做了注脚:她的丈夫得了痛风症,啥事不管,不是待在房里,就是跟朋友一起喝酒(这天成了琼斯的新相识,一起喝酒)。他从小惯养长大,继承的一小笔遗产早被他挥霍殆尽,老板娘嫁给他,啥也没捞到,恨死了他,多年的斗争,也无结果,就索性随他去了,反正客栈的收入大部分进了自己的口袋。第二天Partridge一早来到琼斯房间,整装待发。临走付清了老板娘的黑心账单。她却不愿意屈尊降贵地道一声平安。她的客栈专供上等人住宿,以此谋生的人久而久之,感觉自己也成了上等人,便再也瞧不起其他人了。
第八章
琼斯和Partridge一路走来,到了格罗斯特城,住进了一家招牌上画有钟铃的客栈。店主是怀特菲尔德夫妇,他俩都没有受到卫理公会的影响,亲切和善,纯朴热心。尤其老板娘,姿容和风度堪称大家闺秀,谨慎稳重,明达事理。琼斯一到,她便发现我们的主人公不同寻常,立即吩咐伙计们把客人引到一个房间,请琼斯共进晚餐。饥肠辘辘的琼斯欣然接受了邀请。
同席的还有一位名叫道林的律师,以及一个自称为律师的家伙。他实际上是个卑鄙的讼棍,一个跑腿的,既没学问,也没见识。席间,道林认出了琼斯,说是去Allworthy府上见到的。借此机会他问候起乡绅,语气亲切,竭力暗示自己和琼斯家有交情。实际上,他只是去过一次传个消息,跟他说过话的人地位最高的也就是管家。琼斯从他的外表和言谈举止断定,他是在冒充上等人,很是厌烦跟这样的人说话。一吃完饭就起身告辞了。
琼斯刚走出房间,讼棍就开始发起攻讦,诽谤诋毁琼斯的声誉(因为热爱我们的主人公,我不忍敲入那些难堪的污蔑语言)。末了,这个讼棍发了一连串毒咒保证自己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并强调自己跟琼斯没有利害关系,损坏他的名誉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还说这些事那一带已经人尽皆知。
怀特菲尔德太太没有理由怀疑自己的耳朵听到的(他原来是个恶棍啊),只好否定自己的眼睛看到的(有礼貌、有教养的绅士),一定觉得琼斯是这个世界上最会做假欺瞒的人了,恨不得他马上离开。
律师和讼棍离开后,琼斯请怀特菲尔德太太赏光喝茶,以示答谢。却遭到了拒绝,态度跟吃饭时截然不同。琼斯很不愉快,决定无论天色多晚,他也要当天离开这家客栈。
琼斯把老板娘态度的改变归结于女人的喜怒无常,是因为自己没没骑马来,没给她赚钱的机会。其实,怀特菲尔德太太胸襟开阔,受过教育,对客人很有礼貌,无论是骑马来的,还是步行来的。她只是把我们的主人公当成了一个落魄的恶棍才怠慢他。琼斯要是知道了真相,会觉得她比那些听信了诽谤还佯装友善、刻意接近的人好太多了,反而会更加敬重她。
可惜琼斯不明实情,他付清账就离开了,Partridge很不情愿地背上行李,跟他一起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