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陷阱之精装房的交付条件

文摘   2024-07-02 06:09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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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毛坯房的交付条件为取得涉案商品房的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书、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精装房的交付条件,不仅包括毛坯房交付的条件,而且还需按合同约定完成装修工程。如果未完成装修工程,或者存在装修瑕疵,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购房人可以拒收。

一、某某公司交付涉案商品房的条件是否包括完成装修工程。装修工程已完成,是涉案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之一,具体理由如下:首先,涉案合同及附件对涉案商品房应当具备的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进行了明确、详尽的约定。在此情况下,应理解为涉案商品房的交付条件包括装修工程的完成;其次,余某某、某某公司均确认涉案商品房是带装修出售的,该装修属于合同标的房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涉案装修工程的施工方直接由某某公司选定和进行结算,某某公司参与了装修工程,因此某某公司在交付商品房时应保证装修工程已经完成;再次,合同附件约定,交付的商品房达不到约定装修标准的,由某某公司及时更换、修理和重新维修。按照正常的文义解释理解,更换、修理、重新维修适用的前提条件,是指装修工程已完成,但存在与约定标准不符且不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装修质量或瑕疵问题。但本案中,上述保修责任条款不能适用,因为涉案商品房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间届满时根本未完工或未开始进行。故余某某有权拒绝收楼,直至某某公司交付已完成装修工程的涉案商品房时为止。

来源:余某某诉某某实业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带装修的商品房交付条件的认定,一审: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2020)粤0608民初3200号民事判决(2020 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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