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庆阳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提升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庆阳特色司法品牌创建水平,全面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时代化建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形成运用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源头治理工作新机制新模式新方法,全市两级法院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即日起,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调解“小纠纷”守护“大民生”》专栏,通过记录法官庭里庭外办案的故事和感悟,充分展现庆阳法院干警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责任与担当,集中展示庆阳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推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宁县人民法院湘乐法庭秉持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与马锡五审判方式,稳稳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将调解策略融入到审判工作的全方位,打通化解纠纷的脉络,以“枫”韵浸染辖区大地、涓涓溪流,勾勒出和谐“枫”光图。截至10月,收案325件,结案301件,其中调解129件,撤诉44件,调撤率57.5%。
近日,宁县人民法院湘乐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张某的父亲在领取案件执行款后向办案法官致谢并送上锦旗。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法庭调解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宁县人民法院深化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生动诠释。
2023年2月,张某与胡某经他人介绍相识,4月办理结婚登记,5月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结婚时,胡某家收取张某家彩礼23.8万元、压柜钱5.4万元及“四金”等财物。然而,这段婚姻未能长久,2024年3月,因感情不和双方开始分居。同年6月14日,张某向合水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胡某返还彩礼等共计40余万元。经合水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彩礼等财产纠纷另案处理。8月20日,张某一家向宁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胡某母女返还彩礼等共计364291元。
办案法官接收案件后认真查阅卷宗材料,认为调解是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的高效便捷选择。庭前,法官通过电话及微信多种方式与在外务工的张某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答辩意见,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法官还从法理、情理等多个角度出发,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处境和难处,以便双方解开心结。但因双方对彩礼返还数额分歧较大,庭前调解未能取得显著成效。庭后,法官加大调解力度,采取背靠背方式,分析案情,提出合理方案。经过五个多小时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胡某母女返还张某一家彩礼及“四金”折款共计19万元。该协议当庭履行5万元,剩余款项随后按约定全部履行完毕。随即,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彰显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也展示了宁县人民法院在提升司法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不懈努力。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不断提升调解和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切身感受到司法的的高效、便捷与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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