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贷款我们整整催了贷款人好几年,都没有结果。没想到通过司法程序,这么快时间就执行到位了,感谢你们跑这么远为我们执行案件,辛苦你们了!”。在案款履行到位后,兰州某银行工作人员激动地说。近日,宁县人民法院干警赴兰州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让“纸上判决”兑换成“真金白银”,维护了当事人胜诉权益和司法权威。2018年4月,崔某向兰州某银行贷款86万元,贷款到期后,某银行多次催要,崔某一直推诿不予归还,无奈之下银行向法院起诉。受理案件后,法院依法调解由崔某归还兰州某银行本息共计147.77万元。调解书确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崔某仍未归还借款本息。兰州某银行随即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立案后,办案人员依法向崔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材料,责令其如实报告财产并积极履行案款。崔某谎称其在北京,近期将归还借款,但对法官的多次承诺均未落实。后办案人员立即对崔某在兰州的房产进行了查封,并告知崔某如到期不能履行案款,将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崔某仍然找各种借口推诿躲避,不予归还借款。鉴于此种情况,承办法官立即依法对查封的房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该房产最终被兰州市某公司竞买成功。在房屋交付环节,崔某依然拒接法官电话,找各种理由拒绝腾退房屋。在腾退公告期限届满后,宁县法院抽调五名执行干警前往兰州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摄于法院强制执行的震慑,崔某意识到拒不履行案件款且不腾退房屋将会面临严重法律后果,开始自行腾退房屋。两天后,房屋腾退完毕,法院即向买受人予以交付,并向兰州某银行兑现了案款。至此,经过执行干警多次奔赴,一百四十余万元的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