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中院:以“如我在诉”理念力促八年建工纠纷一朝化解
民生
2024-11-21 15:27
甘肃
“感谢你们,不仅解决了农民工工资,还保障了我们企业的正常生产!”2024年11月18日,在连连的感谢声中,远在宁夏的马某冒着雨夹雪将一面写着“高效调解,为民解忧”的鲜红锦旗送到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还得追溯到2016年,马某与庆城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承接了某厂产能建设项目联合站采出水环评符合性治理工程。施工期间,工程出现增量与变量,但合同对计价方式标准约定不明,加之签证、施工日志管理混乱,甲方供材数量未及时确认、清算与退还,导致双方在工程结算时分歧巨大,诉至法院。一、二审判决后,马某又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法院指令庆阳中院再审。2024年7月12日,为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庆阳中院采取“线上线下双结合”的方式进行庭审。案件本身工程施工资料欠缺,工程增量、变量凭借现有证据无法确定范围,涉案工程已完工8年之久,失去了重新确定的条件,庭审中,诸如此类的问题让案件办理一度困难重重!“此案件关乎农民工劳务费及当地企业生产稳定,务必加大实质化解力度,绝不能让当事人陷入法律程序空转,导致农民工劳务费久拖不决。”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一致表示。本着从根本上解决纠纷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合议庭多次组织当事人质证、调查,梳理案情,逐一核对施工资料。针对证据模糊不清之处,要求双方充分举证。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清。最终,在审判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制作调解书并即时执行。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庆阳中院握紧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指挥棒”,深挖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内涵及时代价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推进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制度,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以“如我在诉”之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打造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甘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