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妈妈回来了!以可感可触的司法温情助力母爱“回归”

民生   2024-11-08 20:20   甘肃  



夜幕降临,屋外秋风萧瑟,卷起的树叶轻轻拍打在窗户上。萱萱跟往常一样,依偎在奶奶怀里昏昏欲睡,热乎乎的土炕驱赶了屋内的寒意。
远处门口突然传来了一阵狗吠,几个人的说话声由远及近。一位陌生女人掀起门帘,环顾一周看到炕上的萱萱,神情复杂的径直走到炕边,抱住萱萱“哇”的哭出了声……
“奶奶,这阿姨怎么了?”萱萱疑惑的望着奶奶,奶奶也在旁边抹着眼泪,在场的人无不动容。暖暖的亲情在此刻蔓延,温暖了在场的每一个人,一场婚姻纠纷就此画上了句号。
事情还要从三年前说起。萱萱母亲李某与父亲张某婚后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张某曾以跳楼、喝药、打人等极端方式威胁李某,二人嫌隙渐深。2019年7月,双方发生冲突后,女方娘家人报警,在公安机关以及双方家人的见证下,张某向李某出具保证书,保证杜绝原来的不良行为。可好景不长,2022年初,二人再次发生冲突。李某一气之下扔下4岁的萱萱离家外出,萱萱爸爸与爷爷常年在外务工,萱萱平时便与奶奶共同生活。
李某离家时带走了家中所有积蓄,张某索要无果,便坚决不允许李某探望孩子,李某在网上为孩子购置的衣物用品也被悉数退回。就这样,三年时间,让一个年幼的孩子忘记了自己母亲的模样。
2023年,李某至外地定居一年后,先后两次起诉离婚。一审法院确认双方感情破裂,判决二人离婚,并判处萱萱由张某抚养,李某向张某支付孩子抚养费以及购车款14万余元。李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情绪非常激动,都觉得自己受了莫大的委屈。案件承办法官刘丹掌握了案件的来龙去脉,意识到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不仅是钱款返还,还有孩子的探望权问题。经过思索,刘丹在庭后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反复的思想疏导,在抚养费问题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李某分期支付孩子抚养费及购车款共11万余元。
“钱给你了,今天我必须见到孩子。”李某眼含热泪说道。“不行,孩子不在家。”张某连连摆手,拒绝了李某的请求。
尽管法院的裁判文书上明确了父母对于孩子的探望权,但是面临这样的实际情况,裁判文书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刘丹及时利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矛盾有所缓和的契机,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通过单独与这对昔日夫妻沟通交流,让他们各自发泄出堆积在心头多年的委屈。又对张某进行了教育劝导,“婚姻的破裂不能割裂父母对孩子的关爱,更不能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羁绊。探望权的行使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对子女的思念之情,对于子女来说,也能一定程度上得到其缺失的父爱或者母爱,减轻因父母离异所带来的心灵创伤,让孩子健康成长。”
在刘丹的分析劝说下,张某的态度开始慢慢缓和。刘丹趁热打铁,继续从亲情角度引导张某进行换位思考,“试想一下,若是离婚后孩子随李某生活,李某也不让你见孩子,你是什么感受?”张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态度也变得柔和。“我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只要她愿意支付抚养费,那我也退一步,以后一定配合她探望孩子。”调解结束后,张某当即同意李某回家探望孩子,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温情一幕。
次日,刘丹接到李某的电话。“刘法官,首期钱款我已经向张某付清了。”李某如释重负,“我昨晚上给萱萱发了视频,虽然还称呼我是看望她的‘阿姨’,不过我现在可以随时发视频看孩子了,相信有一天孩子会接纳我这个妈妈。这次能见到孩子多亏了你!”李某哽咽说道。
法院的裁判文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施行,但探望权具有人身属性,更因没有明确的执行标的、执行方式而难以执行,但审判工作过程却可以以善意性、文明性彰显司法温度。面对“探望权”受阻的情况,“调”的是夫妻双方情感的山壑,“解”的是父母与孩子的亲情疙瘩。父、母亲双方应相互包容、换位思考、充分协商,从孩子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在尊重孩子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合情合理地确定探望权行使的方式、时间等事项,既能使父亲或母亲的角色不会在子女的记忆与情感中缺失,也能给未成年子女提供一个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这是身为父母永远无法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庆阳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和创新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延伸司法职能,引导当事人“带着亲情去解决问题”,将法与德、情与理融为一体,从解决个案家事纠纷延伸至解决纠纷背后的家庭问题乃至社会问题,彰显家事审判的“大格局”、法治温度和人文关怀。



•来源:研究室
•编辑:张   超
编审: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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