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新疆发生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丁香园版主 @医事观察 在社区对内容进行了分享。
本例某甲医院、某乙医院均鉴定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分别赔偿家属 339624 元、143186.56 元。某甲医院不服判决,再次提起上诉。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一、事件经过
2020 年 12 月 1 日,患者吴某乙以「左小腿肿胀不适 10 天,伴瘙痒不适 3 天」为主诉入住某甲医院,初步诊断为:小隐静脉曲张(左)、下肢静脉血栓(左)、双眼翼状胬肉;完善相关检查后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行「左下肢小隐静脉高位结扎+分段剥脱术」,术后予以止血、补液、绷带加压包扎伤口等对症治疗处理,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出院。
2020 年 12 月 25 日,患者吴某乙以「间断胸背疼痛 18 天余,加重 5 天伴发热、咳嗽、咳痰」为主诉入住某乙医院,初步诊断为:社区获得性肺炎,非重症。予以抗炎、清热解毒、抗病毒、止咳、化痰等对症支持治疗,于 2021 年 1 月 3 日出院。
2021 年 1 月 29 日,患者吴某乙以「间断胸闷、气短 1 月余,加重 3 天,晕厥 2 次」为主诉由 120 救护车送往某附院急诊门诊,次日 9:35 患者吴某乙突发心率及血压持续下降,予以持续胸外按压、气管插管辅助呼吸、强心、扩容、调节酸碱平衡及维持内环境等抢救治疗,因抢救无效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 11:22 宣告死亡。
二、鉴定结论
2023 年 4 月 17 日,乌鲁木齐某某会根据法院委托合议意见如下:
1. 患者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以「左下腿肿胀不适 10 天,伴瘙痒不适 3 天」为主诉入住某甲医院,12 月 4 日行「左下肢小隐静脉高位结扎+分段剥脱术」,医方诊断明确,患者有手术指征,但医方医疗活动中有违规行为:手术时机选择不当;手术操作不规范;术后病情变化未及时行相关检查,以上行为违反了诊疗常规及手术常规。
2. 患者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以「间断胸背疼痛 18 天余,加重 5 天伴发热、咳嗽、咳痰」为主诉入住某乙医院,医方在诊疗活动中有违规事实:入院检查异常,未进一步排查原因,未进一步治疗,且病情告知未落实签字,违反诊疗常规;
3. 患者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以「间断胸闷、气短 1 月余,加重 3 天,晕厥 2 次」为主诉由 120 救护车送往某附院急诊门诊,医方诊断正确,治疗得当,诊疗符合常规;
鉴定结论:本病例中某甲医院、某乙医院均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一附属不属于医疗事故。
三、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结合鉴定意见等因素认定某甲医院、某乙医院对患者吴某乙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 50% 的责任,结合原因力大小由某甲医院承担 70% 的责任,赔偿患者家属合计 339624 元;某乙医院承担 30% 的责任,赔偿患者家属合计 143186.56 元。
看完这个案例,站友 @买***券 表示:如果每个案子都这么判,那不都鼓励患者去告了?
不过站友 @可***赫 分析:这个下肢静脉血栓没有处理,是大问题。患者如果尸检了,可能赔款更多。
患者出院 50 天后死亡,家属把就诊过的 3 家医院全告了,教训深刻,对此案例的判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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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丁香园社区
题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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