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制度》的通知,现将对案外人发放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联系人:魏法官
监督电话:0455-7330083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编辑:徐鹤铭
一审:訾妍
二审:孙宝徐
三审: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