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晋升提拔之路其实是人生中最孤独的,没有之一,越往前走的旅途,人所罕至,不见烟火。怎么才能让人伴你走过这孤独的路呢?答案就是点击关注下方我的公众号并保持每天阅读
昨天,我写的《在县里提拔副县级干部,必须有基层党委书记任职经历,对吗?》(可点击蓝色字体阅读)引起了一些朋友的关注。
有人和我聊到,提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按照规定,需要2个正科级领导岗位任职经历。
我告诉他,这个说法,不一定对。
我们先来看看,提拔副县级领导干部,需什么什么条件。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这个规定,在厅级以下机关,是适用的,但对于厅级机关,并不适用。
比如,有些厅级机关,下设的处室就几个人,并没有再设科,工作人员任职就从一级科员,晋升到四级调研员,再转任副处长,没有办法落实下一级2个职位的经历。
再来讲讲,厅级以下机关,那这个规定肯定是要落实,比如,在县里,提拔某人任局长,如果他一直干这个岗位,他是没有办法提拔到副县级领导干部岗位的。
如果要提拔副县级领导岗位,除非是调整任另一个正科级领导岗位,那就符合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要求了,至于任职多久,那没有规定,只要2个岗位合计的时间超过3年就可以了。
换成市直部门的局机关,也一样,要提拔任副县级的副局长,一般要有2个科科长的任职经历。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系列问答的解释,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END—
请帮点击一下右下角的如下图标:[赞] 和 [在看]。
如何在你孤独的职场晋升旅途中寻找一座加油站和灯塔,在你累时给你注入绵绵动力,在你迷茫时给你指引前进的方向,让你不会迷航?那就是关注我,今后的体制路,我们一起走。
另外,我还建了《体制职场交流》
《官场路①群》等免费交流群,
想进群交流的加以下微信:
guanchanglu
如果你还想看如此精彩的文章,
那就关注我啊。
往下狠戳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