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里的家庭婚姻难题:白手起家夫妻离婚收场,争夺孩子抚养权出现变数....

文摘   2022-10-06 21:13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点击蓝字 | 关注我们


终于有一部法律剧支棱起来了。


法治题材剧《底线》上线以来,收视及网播成绩均表现良好,被网民誉为“中国法治剧的破冰之作”。


众所周知,法律的专业性、严谨性很强,有大量的专业术语和专业知识。


该剧围绕一个个具体的案例做文章,帮助观众理解每个案件所涉及的不同的法律条款和其背后的错综复杂。


从每对夫妻的关系中,也能解读婚姻家庭里的各种真相。



//

一、白手起家夫妻离婚收场

缺乏理解尊重的婚姻是坟墓

//


在旁人眼里,符祥和吴华是一对幸福的夫妻。


妻子吴华高学历在家相夫教子,丈夫符祥为人正直、不沾花惹草,还是一名成功的商人。


他们两个人的离婚看似是吴华矫情,但仔细分析却是可以被理解的,而且这场婚姻持续下去对妻子吴华无疑是痛苦和窒息的。


当初两人相识时,吴华是名牌大学毕业生,前途远大,而符祥,只是一个普通的穷小子。




虽然吴华的条件明显优越于符祥,但是吴华没有嫌弃自己的丈夫,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成就对方的事业。


那个时候,符祥一定为吴华的付出而感动,将对方看作是自己恩人一样的存在。


他也用行动努力报答自己的妻子吴华,时时刻刻将对方放在心上。


在符祥刚淘到第一桶金的时候,马上就忙不迭地把两万块钱拿给了吴华,一张一张地数给吴华看,还说将来一定要一直给吴华数钱。


即便让人生活不富裕,符祥也没有忘记给吴华买礼物。当符祥拿出礼物的那一刻,每个人观众都会被这样朴素的感情所打动。


可是,随着符祥的事业越做越大,两个人的生活重心开始分化出了彼此——吴华不再是符祥的精神支柱,但符祥却依然是吴华的中心。


成为全职太太的吴华全心全意地照顾着家庭,以为自己的丈夫始终像当初一样爱护自己,感恩自己对他的付出。


但事实上,功成名就的符祥已经“变心”。


虽然符祥没有爱上别的女人,但是他把事业作为自己的爱人,或者说他陷入了对自我迷恋。他真正在乎的是他自己,原本陪他度过艰苦创业时光的吴华却成了附属品。


在剧情中,两人曾发生过一次争吵,本来在法院调解之下,吴华想要和符祥和解,但符祥还是不愿意吴华回到公司,甚至于以吴华投资的服装店来说事,最后更是说出了宁愿吴华出轨,也不愿意吴华回到公司。




符祥在和吴华争吵的时候还残酷地说出“没有她也会有李华王华……”。


符祥的做法让吴华彻底看清了丈夫的真面目。


吴华一心想要重回职场,只想要获得丈夫的尊重,她也从一系列的事件中看出,丈夫早已经不爱惜自己。


对于符祥而言,公司是早已不是两个人一起打拼下来的,而是他个人享有。作为公司的领头羊,他不允许任何人挑战他的地位,甚至连失去婚姻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秉承着“我理解的好丈夫,就是老公好好挣钱,让老婆好好花钱“的符祥“与追求平等尊重的夫妻关系的吴华,他们两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




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但有了钱却不能保证婚姻长久的幸福美满,婚姻中如果缺乏了尊重和理解,终究是让彼此想要逃离的坟墓。


有人说符祥就是彻头彻尾的“凤凰男”,等到自己有钱了就变心。


不得不说,当彼此存在较大差异的时候,对人品的考验也会更多。


无论是选择成为职场女性还是全职太太,不要放弃自己的成长,努力跟上对方的脚步,才不会让自己陷入被动。


婚姻能幸福走到白头的,始终还是懂得彼此尊重,能做到相互理解,价值观一致的夫妻。


//

二、孩子跟谁?

争夺孩子抚养权出现变数...

//




当中以其中“靳东抱着孩子宣读判决书”一幕,真实还原烟火气。司法温情直抵观众心灵最深处,令人倍感冲击和震撼。


剧中,蔡莉和李忠祥夫妇离婚,由于对孩子抚养权存在巨大争议,双方选择起诉离婚。


为了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他们两人一直争执不下,甚至在法庭大打出手。




为了安抚被惊吓到了的孩子,法官方远只好抱起孩子,进行宣判。


经过庭审转调解再转庭审后,方远综合两人实际抚养孩子的情况以及孩子意愿,最终将孩子判给母亲蔡莉抚养,规定李忠祥可以探视孩子。


原本已经为这起简单的离婚案件,会随着宣判结果而归于平静,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剧情——李忠祥在一次探视之后将孩子藏匿起来,并投诉法官、要求再审,声称孩子“想要跟妈妈”的想法本非孩子的真实愿望。




再审时,孩子当场表示反悔,表示自己想和奶奶一起生活。


在一审开庭前,孩子的母亲蔡莉曾对孩子许诺,如果在法庭上表达要跟妈妈,就会奖励孩子去迪士尼玩耍。


最终,根据孩子的意愿,法院将孩子改判给了父亲和奶奶。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孩子的意愿,对于抚养权结果影响巨大。


那么在离婚案件中,针对孩子抚养权会考虑哪些因素呢?什么条件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1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


因年满8周岁的子女已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抚养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为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2变更抚养权需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5)夫妻离婚时一旦确定了子女的抚养权,在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应由主张变更一方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具有上述法律规定支持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


从婚姻律师的角度看,抚养权的权利人不是孩子的父母,也不是孩子爷爷奶奶或是外公外婆,权利主体应该是孩子。


因为法律设置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不因为父母离婚而在生活上受到任何的影响,力求给孩子未来的生活做出妥善的安排。


谁能对孩子好,谁就可以获得孩子抚养权。


无论是争夺、隐藏孩子,还是教唆孩子说话,这些都会给孩子带来伤害,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更是我们正常人无法接受的。


站在孩子的角度,就不应该出现连续剧中让孩子说谎的场景。






扫描二维码,添团队号



欢迎下方留言!


如需进“张荆律师粉丝群”,请添加微信,备注:昵称+城市+职业




因为专业 所以职业 ——徐敬律师被两高律所任命为婚姻继承事务部副主任

育儿假休假难,生育难题何解?| 观点

拐卖妇女背后的“荒诞逻辑”是不可被容忍的 | 观点

张荆律师:闪婚是对于婚姻没有慎重思考清楚的行为 | 中国青年网

玩转居住权:这是我见过分析最透彻的文章


北京律师张荆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 北京市律协婚家委副主任。20年专注婚姻家庭关系法律服务,为上万人提供过咨询服务,2000多件代理案例,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抚养探视等业务,特别擅长离婚创伤愈合、婚姻关系经营、婚姻质量分析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