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荆律师接受《中国妇女》采访:一条普法短视频引发的焦虑

文摘   2024-03-22 11:15   北京  

不久前,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荆接受《中国妇女》杂志的采访,在采访中她认为:民法典中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民法典只规定了每个人享有的权利,比如公民有继承权。视频中提到的,属于证据规则,比如要实现继承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这些属于证据及流程方面的问题,与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完全是两回事儿。因此,视频中的说法是断章取义。



正文如下:


近日, 编辑部收到读者陈丽发来的一封邮件。她说自己在刷短视频时,浏览到一些普法小视频,让她十分疑惑。

在视频中, 律师言之凿凿地说:“只要手拿遗嘱,就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房产吗?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民法典新的规定是,子女如果想要继承父母留下的房产,除了需要遗嘱,还需要有爷爷奶奶等不在世的证明…… ”

陈丽的疑问是:民法典中真的有视频中律师说的这条新规吗?她与丈夫的父母几十年前就去世了,如果她与丈夫在遗嘱中写明将房产留给孩子,孩子为何不能凭借遗嘱继承房产?有的律师也在视频中提到,如果子女想要顺利继承房产,需要将遗嘱进行公证。这么做难道不是有意给普通百姓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及支出吗?

张荆是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也是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在处理婚姻家事类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对网络普法的效果也深有体会。针对陈丽的困惑,记者采访了张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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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雷人短视频 普法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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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视频中提到,如果只拿着父母写的遗嘱,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除非对遗嘱进行了公证。民法典中有这样的规定吗?

A:民法典中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民法典只规定了每个人享有的权利,比如公民有继承权。视频中提到的,属于证据规则,比如要实现继承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这些属于证据及流程方面的问题,与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完全是两回事儿。因此,视频中的说法是断章取义。

作为一名婚姻家事律师,平日里我会通过网络进行普法。据我了解,在平台发布某一类短视频时, 需要按照短视频平台的算法规则,标题或者  开头要设置一些雷人的言语及话题, 或者通过断章取义的方式截取其中的一部分作为开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观看或关注,为平台引流。

比如,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短视 频在开头时说:“有一个新的规定,不知道你可能就会吃大亏了”。这样的短视频一般时长都控制在30秒至1分钟内。因此,一个短视频需要在6秒之内抓住人,否则网友可能瞬间就将该视频划过,去观看下一条视频了。

讲明白一个与继承相关的话题,至少需要几分钟,甚至更长的时间。

比如证据规则规定,所有权利实现都要有证明,之所以继承父母的遗产需要提供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不在世的证明,是因为法律要保护所有有继承权利人。只有在父母没有其他继承人时,子女才能拿到父母全部的遗产,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就要给其他继承人留出相应的份额,这是一个完整的逻辑。将这一完整逻辑讲清楚,会花费更多的时间,也因此会失去一些流量,所以一些短视频才会选择雷人语言或  是断章取义的方式,令公众产生误解。

Q:有的律师在视频中提到,  如果子女想要顺利继承房产, 需要将遗嘱进行公证。这么做难道不是有意给普通百姓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及支出吗?

A:这里所说的公证,指的不是遗嘱公证,应该是继承权公证。

遗嘱公证只能说明被继承人在写遗嘱的时候,由公证机关对其将遗产分配给身后人的真实意愿进行了如实记录, 为日后作为有效遗嘱证据进行事先有效的安排。需要解释的是公证机关的职责,它可以证明一件事实的发生。通过一个严谨、严格的程序,证明留遗嘱人的意愿,这是公证机关的职责。相比自书的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通常在办理继承手续效率更高。

那么,什么是继承权的公证呢?对于已经有了遗嘱的权利人,想要实现继承权,还需要进行继承权公证。也就是说,需要通过继承权公证,确认权利人之间对于继承的财产份额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共识,公证机关通  过一份公证文书将该共识固定下来,权利人再拿着这份文书,到相关部门去办理继承手续。

此外,对于没有选择用公证的方式来证明各继承人对遗产达成分配共识,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按照打官司的流程,需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求,同时也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提供不了死亡证明的,要到原单位档案馆,或是公安机关找到销户户籍登记,只要能证明被继承父母已经去世就可以。

提供一系列证据后,法院将判决子女获得继承父母留下财产的权利。拿着法院的判决,子女便可以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房产部门也会非常愿意处理经过公证的继承权的文书及法院的判决文书等,相当于有专门的法律机构帮助房产部门对风险进行了把控。

如果遗嘱没有经过公证,继承权也没有经过公证,子女仅凭手里的一 份遗嘱直接去申请房产继承,由于房 产部门不是专业的法律机构,很难判 断遗嘱的真伪,就会要求继承人提供更多的证据。也就是说,越没有判断力的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据就会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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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办理房产继承 途径选择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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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为什么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供各种证明?之所以有这些相对复杂的程序,背后有着哪些逻辑?

A:首先需要解释的是,一项财产权利尤其房产,涉及的数额通常比较大。在办理继承手续时,程序相对复杂, 这是因为要保证财产权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如果轻而易举就可以继承房产,不需要经过一些必然的审查与程序,那么可以设想一下,在老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房产部门又没有能力辨别遗嘱是真是假,一旦有人伪造身份去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最终损害的是真正权利人的利益。

因此,无论是通过公证处,还是选择法院诉讼,都是为了给遗产继承把关,防止他人拿着伪造的材料获得财产。这一系列比较严谨又相对烦琐的程序,是为了保证真正权利人利益。

Q:陈丽一直强调,她看到的普法视频中提到,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内容有了新的规定。民法典继承编与之前的民法通则在继承方面有哪些不同?对继承遗产有哪些影响?

A:民法典继承编与之前的民法通则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扩大了继承人范围。民法典实施后,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 父母,也没有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况下,如果符合条件,侄儿、侄女、外甥、外甥女也有继承权。二是立遗嘱的方式更加灵活多样,新规定了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三是规定了遗嘱宽恕制度,因一时之错丧失的继承权,还可以通过改过自新争取回来。四是同时存在多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最高效力。从这个变化可以看出,与陈丽在普法视频中听到的刚  好相反,民法典更便民,从百姓的实  际情况出发,是一部服务百姓的法律。

Q:如果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早 已去世, 父母在遗嘱中写明将房产留 给孩子。那么,父母去世后,子女可 以通过哪些途径继承房产?作为一名 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您有哪些建议?


A:通常我会建议当事人最好走法院诉讼程序来继承房产,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诉讼是由专业的法律人,从安全的角度和证据真伪的角度进行甄别,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继承的权利。其次,法院判决的效力高于手中持有的遗嘱效力,因为这是经过权威部门帮助普通人甄别过的。所以,有了法院的判决,再去实现自己的继承权就会顺畅很多。再次,可能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了很久, 一些证据因时间久远很难获得, 这时走诉讼程序,法院会告诉你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如果无法提供,法院可以动用调  查权,帮助查找证据。因此,通过法  院诉讼解决继承问题有着诸多优势。


当然,对普通百姓而言,很多人都认为走诉讼程序很复杂,很费时间。 其实, 法院处理纠纷有两种形式,一是判决, 二是调解。对于一些没有争议的继承类案件,法院一般都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法院的作用更多是判断遗嘱的真伪,通过调解的方式出具调解书, 不仅程序少,时间短,而且费用低,调解书的效力与判决书是一样的。拿到调解书的子女,再到房产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程序会简单很多。 


作者|《中国妇女》记者 郭一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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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张荆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 北京市律协婚家委副主任。20年专注婚姻家庭关系法律服务,为上万人提供过咨询服务,2000多件代理案例,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抚养探视等业务,特别擅长离婚创伤愈合、婚姻关系经营、婚姻质量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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