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不用慌!财产线索追查指南来啦

文摘   2024-11-17 20:2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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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子们,今天来给大家分享一份超实用的家事案件财产线索追查指南。在家事案件中,财产的分割往往是一个关键问题,而找到财产线索就变得至关重要。

在家事案件中,追查财产线索需要耐心和细心。大家可以多渠道收集信息,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文是张荆律师团队近二十年专业家事法律服务经验整理,希望这份指南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处理家事财产分割,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家事案件查财产的重要性及法律依据

在家事案件中,准确查明财产线索至关重要。

一方面,它是确保公平公正处理的关键。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双方的经济权益,若无法准确查明财产,可能导致一方漏分、少分财产,遭受不公平待遇。

另一方面,对于可能涉及的财产转移等行为,准确查财产线索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一方恶意隐匿财产。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明确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调查取证的权力。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例如,在实际案例中,若一方怀疑另一方在婚姻期间隐匿财产,但不清楚具体情况,法院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双方提供财产线索,或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如调查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审查房产车辆登记信息、调查企业经营状况及投资情况等,以确保准确查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实现公平公正的裁判。


二、家事案件中共同共有财产构成

(一)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除外;结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所获得的收益;结婚后一方将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后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基金,在婚后所获得的增值部分的收益;结婚后任何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所投资的股票、债券;结婚后取得的知识产权经济收益;结婚后任何一方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结婚后任何一方取得的军人复原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计算所得的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任何一方获得的买断工龄款,同样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计算所得的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对外设立企业的出资款;结婚后所获得的生产资料以及养殖、种植产业;结婚后任何一方所取得的债权。

(二)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通常包括家庭成员通过共同生产经营、共同劳动所形成的财产。例如,家庭成员共同经营一家商店,商店的收益以及店内的货物、设备等都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当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农业生产时,所收获的农作物、养殖的牲畜等也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此外,家庭成员共同继承、受赠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指定只归某一家庭成员所有,也可以成为家庭共有财产。比如,家族长辈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在没有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的情况下,由多个家庭成员共同继承,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共同生产经营和共同继承、受赠等方式,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联系更加紧密,也体现了家庭作为一个经济共同体的特点。

(三)相对冷僻的共同共有财产

公司股权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 “夫妻公司”,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据统计,在一些涉及 “夫妻公司” 的离婚案件中,公司股权收益的分割往往成为争议焦点。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一家贸易公司,在婚姻期间公司盈利颇丰,这些收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个人所有房屋婚后租金: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假设一方在婚前拥有一套房产,婚后将其出租,每月获得的租金收入,在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买断工龄款:买断工龄款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在某企业工作多年后,企业进行改制,该方获得一笔买断工龄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单位房改房所有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如果房改房已经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可视作一方父母放弃对房改房中因自己参加房改以职级、年龄、工龄等抵扣所享受的福利而对于夫妻双方的赠与,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于夫或妻一方名下,应参照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 第 6 条的规定,视为对子女的一方的赠与,该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经营的抖音号等网络虚拟财产: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夫妻共同经营的抖音号等网络虚拟财产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抖音账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二人共同经营一个抖音号用于直播售卖渔具,现有粉丝高达十万余人,在离婚案件中,这个抖音号就涉及到归属及价值分割问题。因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运营抖音号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抖音号拥有一定粉丝数量时,具有商业价值和财产属性。但同时,抖音号的运营与注册人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又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不能简单地当作普通财产进行分割。

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家庭共有财产的认定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可以被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因为这部分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体现了夫妻双方共同为家庭生活所做出的贡献。

三、通过法院追查财产的方法

(一)要求当事人提供线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会首先要求夫妻双方如实提供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线索。这包括银行账户信息、房产地址、车辆登记情况、投资项目等。当事人的积极配合对于财产追查至关重要。

例如,在某离婚案件中,法院要求双方填写财产申报表,妻子提供了夫妻共同拥有的一套房产的地址、购买时间和付款方式,以及丈夫名下的一个银行账户号码。这些线索为法院进一步追查财产提供了重要的起点,使得法院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后续调查工作。

(二)调查银行账户交易记录

银行账户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存储和流转渠道之一。法院可以依法向银行发出调查令,要求银行提供夫妻双方名下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包括账户余额、资金流向、存取款时间等详细信息。通过分析这些交易记录,法院可以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是否存在异常的资金转移或隐匿行为。

据统计,在众多离婚案件中,约有一半以上的案件存在一方试图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比如,在追查某夫妻的共同财产时,法院发现丈夫在离婚前几个月内,频繁从其名下的一个银行账户向多个陌生账户转账,累计金额较大。法院进一步调查这些转账的去向和用途,以确定是否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三)审查房产、车辆登记信息

对于房产和车辆等重要资产,法院会通过相关部门的登记系统进行审查。核实房产的所有权人、购买时间、购买价格、是否存在抵押等情况,以及车辆的所有人、购买及转让记录等。这些信息有助于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

例如,在某一个离婚纠纷中,法院通过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到夫妻双方名下共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房产在离婚前一段时间内进行了过户操作。法院进一步调查过户的原因和相关手续,以判断该房产的处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当处分。

(四)调查企业经营状况及投资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参与经营企业或有投资项目,法院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利润、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查,以及对投资项目的收益、资产情况进行审查。这可能涉及到查阅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工商登记资料等,以确定企业经营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投资资产的状况和价值。

例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公司,法院会要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税务记录等资料,以查明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产状况。同时,对于夫妻双方在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理财产品投资等,法院也会通过相关机构和渠道进行调查核实。

(五)询问证人及相关单位

法院在必要时会询问夫妻双方的亲朋好友、邻居、同事等证人,了解夫妻的生活状况、财产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隐匿财产等行为。

此外,还可能向相关单位如工作单位、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调查了解夫妻的收入、居住情况等信息,以获取更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线索。

在某案件中,法院通过询问夫妻双方的邻居得知,夫妻曾在某时间段内购买了一批贵重家具,但在财产申报中未提及。法院据此进一步调查该批家具的购买情况和去向,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是否存在隐匿行为。


四、当事人自查财产线索的途径

(一)查询被告房产和银行账户信息

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查询被告房产和银行账户信息。

首先,可以通过与被告的来往的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合同等文件查询被告的银行账户。若被告是企业主或投资实业,可去工商局调取被告的工商档案,其中一般会有银行开户信息等资料。查询被告房产时,可委托律师去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通常要先去被告的户籍地和居住地的房管局查询房屋坐落信息及登记信息存根,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查封、抵押信息。

此外,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到银行调取被告银行账户信息。目前全国上千家银行都已纳入执行查控系统,当事人也可申请法院通过该系统查询被告银行账户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查封、冻结措施。

(二)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信息

当事人查询已故存款人银行存款时,有特定的要求。

查询人须是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或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所需凭证包括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还需提供公证遗嘱。

可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查询范围包括存款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类金融资产的余额。银行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所查询余额。对代销且无法确定金额的第三方产品,银行应告知申请人到相关机构查询。

(三)其他公开获取财产线索的方法

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公开获取财产线索。

房管局、证券登记公司、工商部门、车管部门、债务人财务报表、新闻媒体、裁判文书网、天眼查、企查查、商标网、企业官网、内部工作人员、生产经营场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海关、国债登记托管机构、保险理财、房产交易网站、中介、村委会、高档手表行、建委、单位、上市公司年报、农村三资平台、财务公司、保险公司、法拍网、近亲属名下财产、群和朋友圈、原籍老家、国债登记托管机构、税务局、查询政府招标信息、住房公积金网站、被执行人朋友和离婚配偶、抖音账号等上百种途径都有可能获取到财产线索。

例如,通过某宝交易记录,查到一个经常寄送的地址,通过这个地址查到第三人及转移隐匿的财产;通过证券登记公司可以查清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的开户和账上现金和股票数目情况;在企业官网可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可能的财产线索;通过高档手表行查询手表信息可能发现被执行人的贵重财产线索等。


五、总结

在家事案件中,查找财产线索是一个复杂但至关重要的过程。无论是法院的追查手段,还是当事人的自查途径,都是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法院的调查,能够全面、客观地查明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防止一方恶意隐匿、转移财产。而当事人积极自查财产线索,不仅可以为法院的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还能更好地掌握自己的权益状况。

虽然查找财产线索的过程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比如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收集各种信息,可能会涉及到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协调配合等,但这一过程是非常值得的。只有准确地查明财产线索,才能在离婚、继承等家事案件中实现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保障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总之,在家事案件中,通过合法途径查找财产线索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步骤,各方应共同努力,确保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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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张荆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 北京市律协婚家委副主任。20年专注婚姻家庭关系法律服务,为上万人提供过咨询服务,2000多件代理案例,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抚养探视等业务,特别擅长离婚创伤愈合、婚姻关系经营、婚姻质量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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