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天使母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定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为广州天使母基金第一批拟合作机构,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22楼2201;联系电话:020-66606688-855;电子邮箱:fof@gzjkfund.com)。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附件:广州天使母基金第一批拟合作机构公示名单
来源:广州金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