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泰州又一家国企出台以旧换新政策。
9月30日,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发布关于首批住宅房屋定向“以旧换新”业务公告。
买房人在海陵区定向置换范围内,可申请换购指定楼盘具备公开销售条件的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房。
置换旧房评估总价不高于换购新房实际成交总价70%。
换购新房楼盘暂定为海阳湾小区、运河湾花园,房源包括商品住宅、储藏室和车库车位等。
“以旧换新”成功的,可选择保留已售卖旧房施教区 2 年入学资格。
换购人可以在10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中按抽签方式随机抽取3家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取其平均值作为置换区域住宅房屋价格。
政策原文:
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首批住宅房屋定向“以旧换新”业务公告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安居、宜居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海陵区《关于开展住宅房屋“以旧换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司将开展住宅房屋“以旧换新”置换业务。现将首批次置换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旧换新置换方式
1. 住宅房屋置换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海陵区符合条件的住宅房屋产权人(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可以在我司以置换范围内的房产(简称“置换旧房”)申请换购指定楼盘具备公开销售条件的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房(简称“换购新房”),置换旧房价格以市场评估价格为依据,置换旧房评估总价不高于换购新房实际成交总价70%。
2. 换购新房的购房人可以是置换旧房的产权人,也可以是产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
3. 以房换房置换流程包括报名登记、资格初审、验房评估、定价签约、交易复核、过户交接等,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以旧换新置换流程
1. 报名。
换购人持身份证原件,置换旧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到我司报名登记,未领取权属证书的,持有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缴纳凭证视为符合条件,应于签订置换协议之前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缴纳凭证等资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2. 评估。
我司组织旧房验房评估,换购人可以在10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中按抽签方式随机抽取3家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取其平均值作为置换区域住宅房屋价格。
如双方未能完成置换业务的,评估费用由换购人自行承担;如双方成功完成置换业务的,评估费用于抵扣购房款。
3.选房。
资格初审通过后换购人到售楼处选房,双方商谈新房价格。
4.签订协议。
双方达成一致后,换购人与我司签订《房屋“以旧换新”协议》,同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换购人须在《房屋“以旧换新”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腾空被置换房屋,结清被置换房屋的全部欠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及水、电、气等所有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缴清凭证交付我司,否则《房屋“以旧换新”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均不生效,房屋置换终止。
5.交易复核、过户交接。
换购人和房源提供单位按规定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税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
“以旧换新”成功的,可选择保留已售卖旧房施教区 2 年入学资格。
6.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本次“以旧换新”房屋置换试点,有效期自公告通知起暂定为一年。
二、置换旧房基本条件
1. 海陵区定向置换范围:
海舟市场周边住宅楼(东至南官河,南至海舟公寓,西至车站西巷,北至东进路);
工人路北侧住宅区(东至稻河路,南至工人路,西至青年路,北至海阳路)。
2. 置换的成套住宅不含商业、办公、公寓等非住宅性质房屋。
3. 房屋权证齐全、产权清晰,不存在影响交易过户的任何情形,不存在除银行按揭贷款抵押以外的任何权利负担。
三、换购新房楼盘范围
换购新房楼盘暂定为海阳湾小区、运河湾花园,房源包括商品住宅、储藏室和车库车位等。(具体房源详见销售处楼盘展示)
四、首批次置换细则
1. 置换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置换旧房不动产权证原件,至我司填写相关表格登记报名。
2. 市民对以房换房置换业务相关政策、操作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到我司现场咨询,也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咨询。
地址:海陵区税务桥西街21号(原海陵区住建局)三楼
咨询电话:86221019
服务时间:9:00-12:00,下午2:00-5:30
本公司对此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具体置换流程和区域红线图见附件。
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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