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住建局发布了《泰建质【2024】13号—市区成品住房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具体要求专项督查通报》。
泰州上河风华、海阳湾、中骏璟峰等3家楼盘被通报批评。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督查3项在建成品住房工程,重点对新建成品住房交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阶段、预看房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四个阶段的工程实体质量及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监理验收资料、视频影像资料进行了专项检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施工、监理单位普遍对成品住房的施工质量不够重视,存在未严格执行成品住房施工验收的相关规范标准行为,如交接验收前未制定交接验收方案;分户验收前未制定分户验收方案;交接验收的内容不全面;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等。
二、存在的问题
1、(2021)3-1地块A分区(上河风华)工程
监理单位: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4)成品住房装修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
2、海阳路北侧、青年北路西侧小区(海阳湾)
监理单位:江苏盛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分户验收完成后,现场未采用贴纸或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方式标注每个房间的净开间、进深、净高等相关数据。
3、海陵区迎春东路北侧、泰禾路东侧地块(中骏璟峰)
监理单位: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交接验收阶段未对厨房间进行蓄水试验,未对阳台栏杆安装质量进行检查。
总结本次专项督查情况,上述所抽查的建设单位均违反《关于进一步明确成品房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具体要求的通知》泰建质[2023]6号文件要求;施工单位行为均违反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监理单位行为均违反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三、处理意见
对本次督查中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鉴于首次专项督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单位上报住建局实施行政指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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