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项目背景
此案例牵扯到两个项目:一是遂川县某货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余元;二是遂川县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9万余元。采购方式都为竞争性磋商。
02. 基本情况
报价相同的情况,一般只是视为串通投标。然而经过财政局的深入调查发现,这三家公司投标mac地址、文件制作机器码完全一致。最终,财政局认为三家公司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03. 处理结果
04. 知识拓展
基于上述案例,这里引出一个问题:还有哪些情况属于恶意串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以下七种情况,分别是“从采购方获取其他供应商信息并修改投标文件的,按采购方指示调整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间协商确定报价或技术方案的,同一组织成员供应商协同参与采购的,约定预谋特定供应商中标的,商定放弃投标或中标的,供应商与采购方串谋以排斥竞争的”。
这样的规定旨在维护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