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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执法司法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得到普遍提升,执法司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个别执法司法工作人员损害执法司法公信力的渎职行为,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时有发生。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处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
此文原载《人权》2024年第6期,作者李晓系最高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
强化人权执法司法保障是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的目的,《决定》指明了当前执法司法机关在加强人权保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落实《决定》要求,司法机关应当尽快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障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徇私枉法犯罪,树立和维护司法公信。
依法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不被侵犯。
依法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刑讯逼供犯罪或者暴力取证犯罪,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有关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引自“彭益鸿刑辩录”公号)
附录一例:
益阳罗树中案,起初始于“2•20”专案,原本是一个虚构的刑事案件,旨在通过异地立案,将罗树中强行带离居住地。
罗树中1968年11月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湘中竹木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他在2009年承建一栋大楼,后来为了讨要被拖欠的2000多万工程款,将老赖告上了法庭。谁知反遭老赖构陷,联合公检法纪上下作手,专案组以办案过程中发现新线索为由,改以涉恶之名新立“4•14专案”。
2021年4月18日,罗树中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后公诉之时,罪名达到五宗。
实际上,罗树中羁押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半年来遭到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被打断数根肋骨,踢聋耳朵;用木棒、哑铃、铁棍、皮带等抽打全身;按倒在厕所吃屎喝尿;用电警棍将生殖器电废;木棍捅肛门;催泪瓦斯喷眼睛、鼻子、喉咙;几天几夜坐老虎凳;拿妻儿子女逼迫认罪,等等。
罗树中的堂侄罗通虎,关了150多天小黑屋;夫人张再来,关了80多天小黑屋,胃出血,差点死在里面;儿子罗兵,关20多天小黑屋,然后被拿妻女逼迫做假口供。
多名刑事辩护律师称,关小黑屋等同于禁闭,是一种极端摧残精神的体罚,正常人很难坚持一周,如此长时间的小黑屋闻所未闻。
因为刑讯逼供,案件一审从益阳移送到衡阳开庭。历经11天的庭前会议,于2022年7月4日至8月23日开庭审理,庭审历时49天。也就是说,庭前会议与庭审时间共耗时60天。
一审过程中,在张青松律师领衔的律师团队努力下,法院迫于铁的事实,将罗树中、同案人王佐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的供述全部排除,累计300多份。这在中国司法史上尚属首例。